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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指山“天山丽田”楼盘无施工许可证即开建

2012-08-14 19:16:28 编辑:林峰  来源: 人民网 浏览次数:0

在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海南省五指山市一楼盘开发商即要求施工方进场施工,后被相关部门责令停工;但该楼盘开发商不仅未对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作出补偿,反而向法院起诉要求施工单位清退场地

在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海南省五指山市一楼盘开发商即要求施工方进场施工,后被相关部门责令停工;但该楼盘开发商不仅未对施工单位由此造成的损失作出补偿,反而向法院起诉要求施工单位清退场地。施工单位无奈提起反诉,请求法院判令该楼盘开发商支付工程款及损失三千多万元。

日前,当地法院开庭对此案进行审理,该楼盘建设手续是否合法,是否涉嫌违建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

建设中楼盘因无施工许可证被责令整改

据裕达建工集团公司(以下简称“裕达建工公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10年10月,该公司通过招投标程序,与五指山丰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华地产公司”)签订了“天山丽田”楼盘项目工程施工合同。

随后不久,丰华地产公司在没有依约履行工程发包方所应履行的报建义务、尚未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即通知裕达建工公司其开发的“天山丽田”楼盘项目施工,目前裕达建工公司已经完成“天山丽田”项目工程量约3000万元。

2011年8月1日,五指山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工作人员到“天山丽田”项目工地进行检查并下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指出裕达建工公司负责施工的“天山丽田”项目存在未领取施工许可证等质量安全问题,要求该公司对此进行整改。

“我们直到这时才知道,我们施工单位完全被他们蒙蔽了。”裕达建工公司有关负责人说,在接到五指山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的的整改通知后才知道,丰华地产公司开发的“天山丽田”楼盘项目竟然存在未依法履行报建义务、也未取得建设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的严重违法行为。“之后我们多次找到丰华地产公司要求提供施工许可证,但该公司一直以种种理由推拖,就是不肯提供给我们。而且前段时间还蛮不讲理地把我们看守工地材料的安保人员赶出工地,企图将项目再次转包给其他施工企业建设,给我们造成了很大损失。”

开发商反告施工方

2011年12月,由于丰华地产公司违反合同约定逾期退还裕达建工公司的质量保证金及支付相关工程款,导致下属施工班组未能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天山丽田”项目不得不停工。后经当地政府部门协调,丰华地产公司才支付了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500多万元。

2012年1月,裕达建工突然收到丰华地产公司发来的书面通知,以裕达建工公司违约停工为由,要求裕达建工停工并清退场地,这让裕达建工公司负责人很是气愤:“要我们退场可以,但也要先给我们结算工程款啊!”

在双方多次就退场及结算工程款等问题协商不下后,丰华地产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令裕达建工公司退场。但裕达建工公司认为,丰华地产公司违反《工程施工合同书》的约定,没有履行工程发包方所应履行的报建等义务,恶意欺诈和蒙蔽裕达建工公司开工建设,从而导致所建设的“天山丽田”楼盘项目被政府相关部门责令整改至今,并拒绝支付相应工程款,给裕达建工公司造成了巨大经济损失。由此向法院提起对丰华地产公司的反诉,请求法院判令丰华地产公司支付工程款及由此造成的损失共3000多万元。但未被法院方面受理。

日前,五指山市法院开庭审理了丰华地产公司和裕达建工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庭审过程中,“天山丽田”楼盘项目建设手续是否合法,是否涉嫌违建成为双方争议的焦点。因此,裕达建工公司在庭后向法院提出调查取证申请,请求法院对本案涉及的“天山丽田”楼盘工程项目究竟有无合法报建手续、是否取得施工许可证等问题向有关部门调取相关证据材料。

法律界人士称,如果建设工程在开工时尚未取得主管部门的《施工许可证》,即使在开工后取得,也属于违法建设。

建设乱象凸显监管部门失职

8月3日,记者在“天山丽田”楼盘工程项目工地看到,这里仍处于停工状态,A3号楼已建造至7层,A1号楼建造至2层,A2号楼建造至1层,很多施工材料和施工器械随意堆放在工地上,由于停工时间较久,一些施工机械和部分脚手架已经出现锈蚀。

对于和裕达建工公司之间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作为当事人的丰华地产公司又是怎么看的呢,8月3日,记者来到该公司在五指山市三月三大道上的办公地,却发现公司门已上锁,房内空无一人。随后,记者通过电话和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李某取得了联系,他先是不接听记者的电话,随后又让公司另一负责人给记者回电话,问明记者采访意图后表示,会让公司分管这方面工作的负责人和记者联系,但截止发稿时该公司也无人和记者联系。

8月3日上午,记者前往五指山市建设与国土环境资源局了解“天山丽田”楼盘项目的有关情况,该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先是表示曾给该楼盘项目发放过《施工许可证》,但却以局领导外出为由婉拒了记者的查阅要求,称按照公文管理规定需请示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等请示领导后再和记者联系。当天下午,记者再次前往该局,但该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却以开会为由对回避记者,截至发稿时也未和记者联系。

记者在五指山市采访时,当地有多名知情人告诉记者,类似“天山丽田”楼盘工程项目已开工却还未拿到《施工许可证》的情况在五指山市十分普遍,根源在于当地政府加快房地产开发以从中获益,对于房地产开发采取“先上车后买票”的做法,默许甚至纵容开发商在未取得合法手续的情况下上马项目,这种做法在为政府带来短期收益的同时却埋下了巨大的隐患:“在房地产市场繁荣的时候,大家可以你好我好,可市场一旦陷入低谷,开发商的资金链条出现问题,不但楼盘烂尾,还将引发购房者和开发商之间、施工方和开发商之间等一连串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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