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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铁西非农户上访五年无果 区委政府领导相互推诿为哪般?

2012-08-16 09:59:03 编辑:林峰  来源: 本网综合 浏览次数:0

近日记者接到来自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的一封特殊的上访信,上访人员都是老弱病残引起了记者的关注。上访信的内容是这样的,我们老百姓的上访路还得走多久?

近日记者接到来自辽宁省沈阳市铁西区的一封特殊的上访信,上访人员都是老弱病残引起了记者的关注。上访信的内容是这样的,我们老百姓的上访路还得走多久?

是谁剥夺了沈阳市铁西区大青乡团结村村民及农“转非户的合法权利,而迟迟不给农转非户补发动迁安置费、土地补偿费。大青乡团结村有两名村官:李宝强、王冬梅,他们俩利用职权之便,贪污索贿、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拼命捞财致富,与乡政府、区政府勾结,依仗铁西区政府为靠山做保护伞,进而胡作非为,致使百姓蒙受极大经济损失,给国家财产造成巨大损失,造成了百姓上访、上告,增加了社会不和谐的因素。

尊敬的新闻媒体,我们向你们反映的问题如下:我们是大青乡团结村村民,于2004年4月30日本村集体组织土地被沈阳市铁西区政府全部征用开发动迁,团结村委会在动迁前后多年一直没有向本村集体组织成员公开集体组织财务账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违反了中央有关部门所下发的村务公开的各项文件,经村民数次请求公开本集体组织财务帐目都不予答复和重视,由于你们政府间相互扯皮,影响我们百姓生活生产,村民强烈要求相关部门给予查办。我们真诚希望上级政府能够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给我们村民应有的权利。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案件有关法律问题解释》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已收到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成员资格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是如何取得的呢?成员资格的取得两条途径:一是原始取得,即祖籍在本村的农民及其所生子女自然取得成员资格;二是法定取得即因婚姻、收养、移民迁入本村生活的农民也取得成员资格。农转非户从农业户口转变为非农业户口是执行国家相关政策所变为非农户,变为非农户后村委会给发包土地按着土地法三十年不变政策,居住在本村农转非户,祖籍就居住该村以耕土地赖以生存,生活在该的村的农转非户交纳村里增收一切费用及用工劳务,执行村里一切规章制度。据此农转非户有理由要付相应份额动迁安置费、土地补偿费。农转非户强烈要求给发放动迁安置费、土地补偿费。有证据能说明要动迁补偿费的理由。

1、要求团结村委会负责人解释,公开团结村在2004年4月3日集体组织土地被铁西区政府征用,但安置截止日期为2004年8月1日,在这期间后落户要本集体组织领取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偿款人员名单。经统计100多名,在2004年4月3日至2004年8月1日期间落户外来人员同样领取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偿款10.8万元。农转非户祖籍就居住该村生活,就没能比上新转入外来人员领到补偿款,理由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

2、公开团结村集体组织土地整体被征用补偿款发放账目及领取补偿款人员名单。

3、公开团结村集体组织砖厂征用补偿款分配账目及领取赔偿款人员名单。

4、团结村的学校及苗圃100多亩地撂荒多少年,这是为什么?由哪级政府来管理。

5、公开团结村集体组织1998年救灾使用账目及领取补偿款人员名单。

6、公开领取土地补偿款、安置补偿款的大学、中专在校学生人员名单及所在院校和学历,并出具核实这部群体属实是在校生材料。

7、团结村村民要求详查村里1872万元集体资产去向不明?账面所反应团结村村民洪宝库承包的砖厂,动迁时支付洪宝库等地上物补偿款,属实胡编乱造应付查帐,有帐目所反应,有帐可查兑。

8、团结村书记李宝强亲属小姨子林桂娟是非农业户口,李宝强通过关系变为农业户口,领取10.8万元补偿款,张杰是农业户口,由吉林省梨树县郭家店镇迁入团结村,与村民李明结婚。落户时李宝强给落户变为非农户口,两个落户人都有相关证据可以说明,其原因李宝强未有得到张杰落户的好处费,所以至今仍然是非农户口,村官大于法,谁来查兑?

9、非农户强烈要求村委会负责人解释为什么村代表户代表及村委会两委班子,成员开会讨论后,同意给非农户安置补偿款6万元,迟迟不发放的原因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依照(2004)16号文件第四章第二条之规定经济组织成员以档案在籍的村民为标准可不受户口性质限制的政策,把我们农转非户拒之在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外,已经施行村民自制政策,只要村委会出据会议通过决定,农转非户就可领到动迁安置费、土地补偿费。可是至今已经八年时间走上访路仍然无结果,均未有领到动迁补偿款。农转非户在万般无奈情况下,给人民日报社写封上访信反映问题,人民日报社对我们所反映的问题十分关注,于2010年1月22日人民日报给沈阳市委书记曾维发函,于2010年5月19日又给沈阳市铁西区委书记李继安发函,说明团结村农转非户所反映问题,两位领导十分关注,可是到铁西区政府、农发局大青乡政府,团结村委会落实此事,相互推脱扯皮,不作为至今无结果,未给解决。也许是下面的人员包括区委李秘书根本没把此事情当事情处理根本就没给领导汇报结果。记者到铁西区委和农发局采访,可是并未有相关领导正面接待,只是在农发局办公桌见到一份材料上面有铁西区长刘斌电话,记者给区长刘斌拨打电话,区长刘斌接到电话说这件事我不知道,并不了解,应付记者采访,都在支捂搪塞应付,可是事到如今我们农转非户动迁补偿款也未给发放,我们上访的路还得走多久,我们有信心有实足证实材料,国家三令五申的强调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必须让百姓安居乐业。造成百姓上访,增加了社会不和谐因素,最后我们真诚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为百姓解决燃眉之急,为我们营造一个赖以生存的环境。

此致

沈阳市铁西区大青乡团结村村民及农转非户

2012年7月10日

本刊网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调查结果如下:

1 记者深入基层调查得到了区委政府领导和基层干部的拒绝推诿,其中有铁西区委政府有铁西区政府主管动迁区长,铁西经济开发区信访局、农发局、大青乡政府、大潘镇政府等几位主要领导。

2、于2004年至2007年由沈阳市铁西区政府整体规划开发动迁有24个村被开发动迁征用土地达10万余亩,这10万余亩土地未能全部用于改造建设,只用三分之二土地,而三分之一土地在撂荒,周围用围板遮档,其中大青乡团结村一部分土地也在撂荒,铁西区政府强行征用10万亩土地,大部分是均没有国土管理部门审批手续。

3、在2004年3月份团结村村民响应铁西区政府整体规划,全体村民、农业户、非农户完全拥护,并服从铁西区政府的安排,在动迁前铁西区政府给全体村民召开动迁安置动员会,做出明确安排和指示,落实动迁政策和方案做出承诺和安排。给农业户动迁安置费、土地补偿费10.8万元,由两次发放,当时铁西区政府也给农转非户落实政策和承诺,让农转非户满意迁出团结村这块土地,承诺给动迁安置费、土地补偿费,可是到如今铁西区政府并未给发放动迁安置费、土地补偿费。铁西区政府在动迁前给团结村农转非户开会落实政策和承诺成了一纸空文,出尔反尔,言过其实,是哪级政府官员的安排阻止,不给农转非户发放动迁安置费、土地补偿费。

4、团结村农转非户55名未有得到动迁安置费、土地补偿费,由2004年6月份开始上访到乡、区、市省,已经8年了,多次上访,所得到答复回到当地政府解决,现在已经施行村民自制政策,也可走法律程序,农转非户回到当地政府及村委会要求解决,团结村委会同意给发放农转非户的动迁安置费、土地补偿费。有村代表户代表及村委会两委班子成员开会讨论后,同意给发放动迁安置费、土地补偿费6万元。团结村委会书记、主任签字盖章,可是迟迟不发放原因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而你们政府之间相互推脱扯皮、不作为是哪级政府的负责人阻止,不给农转非户发放动迁安置费、土地补偿费。在2009年7月份农转户5名代表到铁西经济开发区法院大潘法厅提起诉讼请求,诉状由大潘法厅收下一压就是两个月,最后法官告诉起诉人不给立案,起诉人问为什么不给立案呢?法官告诉起诉人铁西区政府和经济开发区法院不让我立案,我也未有办法,盐从那咸醋从那酸,回到村里去解决吧!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并不算长,可对于世代为生百姓而言,就是相当于一代人赖以生存坎坷路。八年上访路,还得走多久?要申冤要告状要越级上访,是我们农转非户权利。

5、依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告给我们百姓应有权利,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民主决策,关于土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村民小组可以依照法律规定民主议定程序决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分配已收到的土地补偿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成员资格的人,请求付相应份额、应予支持。按着土地承包法三十年不变政策农转非户都分到发包土地、祖籍及所生的子女就居住该村以耕种土地赖以生活,生活在该村交纳村里增收一切费用,及用工劳务。据此农转非户有理由要付相应份额动迁安置费、土地补偿费。

6、团结村农转非户强烈要求铁西区政府、农发局大青乡政府负责人为什么阻止,迟迟不让给农转非户发放动迁安置费、土地补偿费,原因是什么?法律依据是什么?致使农转非户八年上访,进无出路,退无后路,种田无地,上班无岗,社保无份,成了三无人员。生活、生产未有保障。这是谁造成的,是铁西区政府及下属各级政府显赫官员而造成的。

7、沈阳市铁西区大潘镇赵家村于2007年7月份由铁西区政府规划开发动迁征用土地,赵家村农转非户27名。(据不完全统计),动迁时铁西区政府未给发放动迁安置费,致使农转非户多年,多次上访到镇、区、市、省、北京各级政府信访部门,所答复回到当地政府解决,可到法院起诉走法律程序,首先农转非户到铁西经济开发区法院大潘法厅起诉,多数农转非户判为败诉,内有隐情不明之处,后起诉到沈阳市中级法院为二审,赵秀坤、裴广飞是母子关系,法院开庭时,同是一名法官,同是一名律师代理,同一个日期、同样一个事实及理由,而中级法院对母子两人判为两种结果,母亲赵秀坤判为败诉,儿子裴广飞判为胜诉,同案人裴玉娟、李振堂等人都是同样事实及理由判为败诉,这样的判决真让人哭笑不得!败诉人问中级法院法官你按哪条法律法规判决的?中级法院一名法官透露,我是受沈阳市铁西区政府一名显赫官员指示安排的,法官说出了真实话,要不然我就得下岗回家,这真是一名显赫政府官员权大于法。

8、2008年3月份铁西区大潘镇前马村农转非户王影教师给国务院温总理写了一封上访信反映农转非户问题,温总理非常重视关心反映的问题。不久就给铁西经济开发区信访局回信,可是信访局收到信后百般阻止控制封锁保密这封回信,致使农转非户得不到总理关怀和温暖。这都是铁西区政府及经济开发区显赫官员所为。

9、李振堂家五口人,都是农转非户,一直未有得到动迁安置费,经沈阳市中级法院判为败诉,李振堂不服判决给上级政府相关部门写封上访信反映问题,不久上级政府回信发致到沈阳市铁西经济开发区信访局,又把这封回信扣留封锁保密。

10、大潘镇赵家村农转非户裴玉娟、赵秀坤、黄淑琴、张荣焕等人上访被铁西区政府拘留、关押收容坐牢,年龄大了,经不起折磨,着急上火得病,仍在治疗中。魏桂菊65岁老人为此事着急上火得病至今未能痊愈,仍然在治疗。2007年末,到铁西区大潘镇政府上访要征地补偿款,接访工作人员对待老人态度很是生硬,不耐烦的对待魏桂菊老人,当时老人气昏倒在地上四十多分钟,解放的人员并不过问,不管老人安慰。由于上访人打了120电话救护车,把魏桂菊拉到沈阳市第九医院抢救。检查结果是脑出血,至今又增加了高血压等疾病,仍在治疗中。林桂琴老人80多岁家中子女四人,在2009年9月31日,到铁西区大潘镇政府上访要征地补偿款,与接访人员争论,着急上火,血压上升。在2009年10月2日突发脑溢血抢救无效死亡。征地以后我们这部分以土地为生的农转非人群没有任何社会保障。据调查这些村民都是本村的农民现在生活没有保障,60以上的老人更是艰难度日,原本他们指望赖以生存的土地可以让他们过上幸福的生活,现在他们真的很无奈,不知道上访的道路还要走多远

国家三令五申强调,社会和谐稳定发展,必须让百姓安居乐业,造成百姓上访,增加了社会不和谐因素!因为个别领导干部的不作为给铁西给社会带来了不稳定因素

最后我们真诚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为村民为农转非户解决所反映的问题,给他们一个政策性的答复,为我们营造一个赖以生存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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