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财政部:政府补助不得歧视民资
2012-06-09 08:42:34 编辑:林峰 来源: 北京晨报 浏览次数:0记者昨日获悉,发改委、财政部两部门于今年6月1日发布《关于安排政府性资金对民间投资主体同等对待的通知》,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安排的政府性资金在使用时
记者昨日获悉,发改委、财政部两部门于今年6月1日发布《关于安排政府性资金对民间投资主体同等对待的通知》,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安排的政府性资金在使用时,应对包括民间投资主体在内的各类投资主体同等对待,不得歧视民间投资项目,不得单独对民间投资主体设置附加条件。
通知指出,对于符合条件的民间投资项目,主要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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