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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鼎力相助山东沂南壶井特钢被指违法上马

2012-05-22 22:03:25 编辑:林峰  来源: 中国环境观察 浏览次数:0

日前,《中国环境观察》工作人员在壶井特钢看到,其北侧和东侧马路上停着数十辆运载焦炭的重型卡车。车牌号为鲁DG7180的司机师傅说,壶井特钢对焦炭需求量很大,每天至少有100多辆焦炭的输送量,他给该企业运送焦炭已有大半年了。

高耗能、重污染的钢铁企业向来为国家重点监控对象。2011年10月,位于山东省临沂市沂南县大庄镇的临沂壶井特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壶井特钢)在未办理工业生产许可的情况下,以沂南县轧钢厂的配套项目名义投产,而该轧钢厂早已被注销。在这个过程中,当地政府大力帮助其强占农民土地,临沂市环保局也不惜越权并违规为其办理环评。自其投产以来,周边村民虽饱受污染之苦,迫于政府压力只得默默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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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井特钢正在扩建

强势企业污染严重 弱势村民投诉被打

壶井特钢的建厂速度可与动车媲美,只用了短短7个月的时间,其特钢生产线就建成投产。

日前,《中国环境观察》工作人员在壶井特钢看到,其北侧和东侧马路上停着数十辆运载焦炭的重型卡车。车牌号为鲁DG7180的司机师傅说,壶井特钢对焦炭需求量很大,每天至少有100多辆焦炭的输送量,他给该企业运送焦炭已有大半年了。“这不,排了一天队了,还没轮到卸货。”

该企业的几个大门均没有悬挂任何牌子,已经投产的两三座炼钢高炉时不时冒出一股红褐色烟尘,在风力作用下熏得人睁不开眼睛,生产车间高分贝的噪音不绝于耳。

不知何故,壶井特钢的警惕性非常强。本刊工作人员试图从企业东门进入,被保安拦住,“你是干什么的?不让进。”企业外面也有很多骑摩托的男子不时来回巡逻,当地村民善意提醒道:“你可千万别暴露自己的身份,这是壶井特钢雇佣的保安,专门维持企业秩序的,有时还充当打手,对陌生人很警惕,要是知道你是做新闻的,先把你打了再说。”

壶井特钢周边村落环绕,其东侧为南左泉村,西侧为赵家庄村,北侧为查旧村,西南侧为清泉庄村。其中,清泉庄村距离该企业最近,仅隔着五、六米宽的一条小路。

“钢铁厂24小时生产,吵得我们日夜难安。”据清泉庄村村民介绍,自从去年壶井特钢建成投产后,他们全村千余村民饱受污染之苦,“壶井特钢排放的粉尘污染十分厉害,刮北风时粉尘颗粒直往眼里钻。白天还好点,一到晚上就像沙尘暴一样,睡觉也不敢开窗户,否则能把人呛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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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边随意堆积的铁粉

这还不算什么,待壶井特钢在建的几座高炉投入生产后,他们梦魇般的生活将再度升级。本刊工作人员看到,壶井特钢内部十多部塔吊正在扩建几座高炉。

让周边村民担心的不仅仅是严重的污染,还有企业频出的安全事故。“壶井特钢是2011年3月份开始建厂,昼夜施工,同年10月份就投产了。”清泉庄村村民田某说,“壶井特钢在建厂过程中死了很多人,后来被挖掘机挖了出来。去年,该钢厂有2个开塔吊的被砸死。前两天,有一名在厂里干活的工人因偷了厂里的东西被保安活活打死。”

对此,附近村民都敢怒不敢言。“企业很大,我们一般老百姓都惹不起,谁让咱是弱势群体,县里和镇里都让企业喂饱了。”清泉庄村的高某愤怒地说,因向大庄镇反映该企业污染问题,他还挨了打。“大庄镇镇党委书记声称,污染的事找环保局,土地的事找国土局,跟镇里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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壶井特钢正在排出黑色烟尘

强租土地建企业 环保局被指越权审批

说起壶井特钢占地建厂,村民们愤慨难平。清泉庄村村民告诉本刊工作人员,该钢厂一期、二期总共占地约2000亩,都是用土地流转的方式以每亩每年700元的价格强租的,租期为19年,“当时村民都觉得价格太低,不同意,但谁不同意就打谁,他(指镇政府)根本就不跟你讲理。”“他们占的都是我们村最好的水浇地,小麦和玉米产量都很高。”

村民提供的一份《山东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显示,甲方为村民高某,乙方为沂南县大庄镇清泉庄村民委员会。甲方将承包的土地转让给乙方从事生产和经营,转让期限为18年,自2011年4月5日起至2029年4月5日止。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受让方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土地,禁止改变流转土地的农业用途。而清泉庄村近2000亩土地经过流转之后用于建设钢铁厂,显然改变了土地的农业用途,可见,壶井特钢已涉嫌变相骗租村民农用地;而当地主管部门显然也发挥了重要作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随后,本刊工作人员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对壶井特钢进行检索后发现,该企业没有办理工业生产许可。

而更让人吃惊的是,违法占地、卫生防护距离远不达标且未办理工业生产许可和合理工业用地手续的壶井特钢,竟然通过临沂市环保局的环评审批。

沂南县环保局监察大队朱队长介绍,壶井特钢于2010年通过了临沂市环保局的批复,目前处于试生产阶段,尚未通过验收。朱队长表示,特钢项目是国家扶持的项目,市环保局有权作出审批。

有知情村民透露,壶井特钢是以沂南县轧钢厂配套项目名义,进行审批的,而该轧钢厂则早已不存在了。

因钢铁行业属于高耗能、重污染工业,国家一直对钢铁的立项与审批权进行严格控制,并上收到国家层面。2009年环保部又出台《关于贯彻落实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和重复建设引导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后,工信部在不断淘汰钢铁行业产能落后项目,发改委也对钢铁的立项几乎处于半停滞状态,环保部对钢铁项目附带后续产业链审批也慎之又慎。而从2009年6月11日起,环保部决定暂停审批山东省钢铁行业建设项目。而临沂市环保局对壶井特钢的环评审批不顾于国家环保部的明令,更没顾忌环保法律的审批权限,被指越级违法操作。而对下级超越法定权限审批项目文件,上级环保部门应予以撤销。

巧合的是,壶井特钢投产的时候,正是我国钢铁业结构调整试点落定山东之际,国务院批准了发改委《关于在山东省开展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试点工作的请示》,山东省钢铁产业结构调整试点进入国家层面。在这样的高压之下,污染严重、农用耕地上建工业、无合法手续的壶井特钢的违法生产行为何时得以取缔?对此,本刊将高度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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