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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交口县政府、公共事业管理局、法院合伙黑工程款500万惊骇网络

2012-05-22 15:59:08 编辑:林峰   浏览次数:0

交口县公共事业管理局,作为政府委派的甲方,已使用煤气工程一年多,却违背合同,以各种理由百般刁难长期恶意拖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500多万元,本一个简单的事实被人为导致复杂化

交口县公共事业管理局,作为政府委派的甲方,已使用煤气工程一年多,却违背合同,以各种理由百般刁难长期恶意拖欠施工单位的工程款500多万元,本一个简单的事实被人为导致复杂化,一直发展到2012年4月23日被逼无奈的讨薪人在交口县人民政府拉横幅讨公道一幕。(见图一)

作为欠债的甲方,不但不支付工程欠款反而于2012年4月13日向交口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该工程审计报告(见图二、图三),将十个月前就由四方签字盖章具有法律效力的工程造价审核报告(见图四)说成是“不是管理局的真实意思表示。。。”

事实上,从开始施工到工程结束,直至出具审核报告,每个环节都有管理局的认可签字,该审核报告于2011年6月6日正式出具,同年8月底该局长被县政府调往该县药监局当局长,管理局的工作实际是由王XX(王玉平)负责,2012年春节后王XX成为该局的代局长,请问:由于管理局领导的调换就可以不认账吗?就不是管理局的真实意思表示吗?交口县政府到底是认人还是认审核报告?交口县有没有法律概念?是该由杨白劳告黄世仁,还是黄世仁告杨白劳?我们可以摆出来让山西人民、让懂点法律的人们、让全国人民来晒晒!

请看,根据2011年9月以后从交口县长;县人大副主任;管理局那里得到的说法和做法即:“你们可以起诉我们的”“你们不起诉我们,我们还要起诉你们呢,让法院来裁决”“法院裁决3000万,就付给你们3000万”以及管理局在2012年4月25的《关于山西交口县第二气源工程说明》(见图五)等。可以证实,是早有预谋的,目的无非是利用本地法院强行裁决撤销该报告,使本工程没有付款依据,以掩盖长期恶意拖欠工程款的不作为行为。

作为政府工程,县长有监管权,但我们不能理解的是,该工程造价审核已进行了三次,还都是由县政府安排实施的,而每次的审核结论都被县政府否认,这叫什么监管?纯粹是无赖不作为的行为,这就是强势方的表现。我们做人最起码的人品要正,尤其是为人民服务的共产党的官员,更要有品有德。要建设和谐社会,要讲法、讲诚信,否则只会抹黑人民政府的形像,希望有关部门和领导挺身而出,支持正义惩罚腐败。

当事人:王宏杰15110327379

2012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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