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民众呼声 > 我是从新闻办出来的,啥不清楚!记者算个屁!

我是从新闻办出来的,啥不清楚!记者算个屁!

2012-06-07 13:29:30 编辑:江海锋  来源: 国际新闻快讯社 浏览次数:0

据河南省汝州市风穴路办事处城北居委会村民举报称,该村高北组组长高万信与村支书梁有才合谋采用欺骗手段,盗用“以租代征”名义倒卖基本农田三百多亩,并在耕地上建起私人别墅!

\
 
 6月7日河南讯(记者 刘中合马一鸣  特约记者  梁箫乐)据河南省汝州市风穴路办事处城北居委会村民举报称,该村高北组组长高万信与村支书梁有才合谋采用欺骗手段,盗用“以租代征”名义倒卖基本农田三百多亩,并在耕地上建起私人别墅!村民到风穴路办事处、汝州市国土局等部门反映此事,国地局、办事处均称“此事正在调查中”。记者经过实地调查采访后,以《村干部倒卖集体耕地蔚然成风  地方政府视而不见》为题给予报道以后,倍受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

        一个月多过去了,这件事进展如何?本社于4月2日再次派记者至汝州调查暗访……然而,暗访结果令人震惊!在相关部门所谓的“正在调查中”,违法占地现象非但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而更多违法占地现象浮出水面!耕地上,私人别墅仍巍然屹立,在绿油油的麦田里显得格外刺目,似乎在炫耀着主人与众不同的社会地位!

   在调查走访中,城北居委会蔡西组几位村民拿着一沓厚厚的上访材料及各级政府相关部门的批示及处罚决定告诉记者。为追回属于村民的集体耕地,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他们整整上访了将近六年,至今117.06亩土地仍被“神秘”的汝州市和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稀里糊涂的占用!

  “为了要回属于自己的土地,俺几个为这事儿到土地局跑了没数回,时间长了,他们单位门卫就问,是不是又该发工资了?市国土局、省国土资源厅都做出了处理决定,咋就得不到落实呢?国家法律政策在汝州咋就成一纸空文了!”(视频;主持人讲解) 村民崔先生显得十分激动。稍稍平息一下情绪之后向记者讲述了这一事件的曲折离奇、不为人知的内幕……
 


违法占地很疯狂   先斩后奏没商量

      2006年夏收过后在城北居委会召开的一次会议上,村民得知座落于西至烟风路北至向阳路、南至兴业小区、东至石岗组地界,面积为117.06耕亩土地已卖与一家房地产开发公司,用于汝州市市直幼儿园建设!作为城北居委会村民,我咋不知道?土地卖给哪一家公司了?征地用途是什么?征地协议在哪里?补偿有哪几项?补偿标准是多少?诸多疑问在每个村民心里是一团谜!对此,村居委会、蔡西组干部和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均对此置之不理,不予以解答。村民的应有权益一点也得不到保障,这下,村民沸腾了,愤怒了!为弄个明白,村民选出代表怀揣联名信,抛家弃子、踏上了漫漫上访维权之路!

       在不断的上访过程中,村民代表相继查到了《征地协议》(2006年6月20日)、《汝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会议纪要》(2006年11月6日)、《汝州市2006年度第二批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告知书》(2006年11月12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豫政土[2006]766号》(2006年12月31日)。记者看着这些文件材料的日期,不禁对风穴路办事处城北居委会法人代表梁年法及汝州市和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佩服”的五体投地!协议双方可真是“未卜先知”,竟然知道汝州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一定会同意市直幼儿园的建设!117.06亩土地一定会得到省政府的批准!于是在半年前就签订了《征地协议》!(主持人讲解视频)
\
河南省政府文件、征地协议、会议纪要、征收土地告知书

 
记者查阅了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实施条例,征地程序大致是征地情况告知、《告知书》公布、填写《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函告征地情况、征地听证告知、组织征地听证、报批批准、发布征地土地公告、办理征地补偿登记、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这些程序全部完成,方可征地!
国家制定这么严格的法定征地程序的目的就是要坚决捍卫国家可耕土地18亿亩红线,是“民以食为天”的底限保证!可是在城北居委会法人代表梁年法与汝州市和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眼中却是“弱不禁风、不值一提的空文”!

        那么,市直幼儿园的建设用地即使批下来的话,建设幼儿园也应该是公开招标才对!汝州市和悦房地产开发公司怎么就那么确定一定是由自己来建设并买下该地?它在当地的实力与美誉度如何?公司法人代表是谁?有何背景?为什么敢明目张胆的骗取批文、违法占地达近6年之久却安然无恙?蔡西组干部作为该组的骨干领导,为什么对这些明显的违规倒卖土地的事视若无睹?这里面究竟牵扯到了怎样的经济利益?又是谁在为这些知法妄为的村组干部撑腰?

一宗土地两家卖  暗藏玄机谜底开

        随着记者的深入调查,汝州和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姚学礼的社会关系及家庭背景逐渐明朗,这宗土地买卖交易不为人知的内幕也随之解开!

        早在2010年11月16日,《大河报》即以《征地已四年幼儿园还没影》为标题就该宗占地做了现状调查、原因分析!并对汝州市和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情况及影响力进行详细报道。报道中指出,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进行“企业查询”,并没查到汝州市和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注册、吊销、注销的任何信息!本社记者在此次调查中也询问了汝州市多家其他房地产公司,均表示没有听说过这家公司……由此看来,这家所谓的“汝州市和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是一个非法公司!
\
《大河报》、《中国新闻报》对蔡庄倒卖耕地事件的报道
 
村民向记者提供了他们组的《征地协议》、城北居委会开具的《关于姚明柱征地问题处理意见》及《关于蔡庄卖给姚明柱土地问题》三份证据材料令记者大惑不解!在《征地协议》中买卖双方是城北居委会和汝州市和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分别是梁年法(城北村前任村支书兼村长)姚学礼及和悦房产委托代理人姚根柱!而在汝州市风穴路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关于姚明柱征地问题处理意见》及《关于蔡庄卖给姚明柱土地问题》中显示,土地买方是姚明柱!难道是一宗土地两家卖?还是暗藏玄机?

        一个神秘的房地产开发公司,一位古稀老人姚学礼,只有一字之差的姚明柱和姚根柱!他们两个为何会同时买下同一宗土地?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一系列谜团也逐渐真相大白……

       原来,2006年姚明柱时任汝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姚学礼、姚根柱分别是姚明柱的父亲与哥哥!(主持人结合文稿和现场视频层层剖析、深入讲解公安局长姚明柱利用手中职权与职能部门领导勾结变相倒卖集体耕地)

       村民崔先生说:“这块地的真正买家是姚明柱,因为他是党员是国家干部,不方便出面才让他爹出面的!”,“他爹都七十来岁了哪有这精力?跟村委会谈都是姚明柱出的面!签合同时他爹才露面的,你问问村里认识姚学礼的有几个人?谁不知道是姚明柱买的!”

       “建设市直幼儿园本身就是一个大骗局。在不断的上访过程中,我们几个代表多次向土地局要《征地协议》,他们无奈于2008年4月从城北居委会要回一份协议,我们一看,上面没有甲乙双方,直接告诉土地局这是一份假协议,他们无奈又拉出平顶山土地局谢元生科长,谢科长告诉我们,政府征地可以没有甲乙双方。我们根本不信,一直强烈要求看看《征地协议》,万般无奈他们又从城北居委会拿来一份所谓的真协议。谁都能看出来,在不同的时间,一次买卖拿出两份不同的协议,明显是合伙非法倒卖土地”。

        根据国务院〔1982〕国发68号①和国务院〔1982〕国发59号②文件精神,所有国家机关、 国营工业、 商业(包括供销、粮食)部门和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一律不准从事个人经商和进行其他非法的经营活动,一律不准利用家属或亲友的名义经商,以权谋私从中渔利或收受贿赂。

      “作为国家干部非常清楚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可是他们就是因为手里有权才这么嚣张、胆大妄为,是一种地地道道以权谋私的违法行为”。在场的另一位村民郭老先生也很激动!由此看来,所谓的法人代表姚学礼明显是为其儿子姚明柱实施非法倒卖土地提供了一次华丽的变身!

        记者又问:“2006年12月31日省政府文件都批下来了,为什么到现在没有动工?”

      “近几年,土地价格涨得很厉害,据我们估计,他这是低价买、高价卖,囤地牟利!2010年《大河报》记者调查走访时就大约计算过,四年时间这块地就增值四五千万元!”闫先生说。
   
      “他买的地一共是117.06亩,经省政府批准是83亩,这一部分是先占后批的,剩下的34亩地是未批霸占,没有任何手续的34亩属于违法侵占!不管怎么说,建市直幼儿园是公益,我们完全支持。打着公益旗号谋私利,不行,我们一定要讨个说法!”

      《大河报》、《中国新闻报》对此事均有报道,当地部门有啥反应?记者问。

       郭先生说:“汝州市国土局局长余占营说,‘我是从市委宣传部出来的,啥不清楚!记者算个屁,只是吹吹牛而已,啥事儿也办不成,最终还是我们解决’!2011年4月,因为粮食补贴问题,我们找风穴办事处,书记李振国不但不予解决,而且很霸道的说:在北京时,我负责中国五省的信访接待工作,媒体我见得多了,把记者领来又能怎么样!”当记者表示对这些话惊讶和质疑时,几位村民表示愿意对自己所说的一切负法律责任!(主持人结合文稿和现场视频深入讲解一位从宣传部走向国土局的局长,又是如何面
对非法倒卖土地违法案件,而且如何藐视、并辱骂媒体记者并加以相关评论)

血泪维权路  绵绵无绝期

       面对记者的镜头,几位村民讲起了为维权而走过的充满辛酸与无奈的漫漫长路!那种渴盼青天再现的眼神,浑浊的双眼令记者心情十分沉重!更让记者读懂的是相关执法部门对民生民情的冷漠!

      村民郭先生满眼泪花地说:“村里土地再卖几年,老百姓还吃啥?我们要求不高,就是让村民有块地种,有口饭吃!因为这事,我们都上访了六年也没有结果!如果毛主席他老人家还活着,咋着也不会留着这些贪官”……

      村民崔先生说:“我们办事处、汝州市国土局、平顶山、省国土资源厅、北京都去过!省国土资源厅厅长张启生以及其他领导也来到汝州做过调查,并责成严肃处理。可是省厅领导走后,一切照旧,问题丝毫没有得到解决,一百多亩耕地仍然被违法占用,并且荒芜三年多都得不到处理!连基本的赔偿都没有,我们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找谁说理去啊!”

       根据村民代表提供的2009年6月份国土资源厅的复核意见中显示:该宗土地117.06亩既没有建设也没有耕种。其中包括未批先占的83亩和违法占有的34.06亩!省国土资源厅责成汝州市国土局对违法用地案件依法进行调查处理!
\

       根据土地法第三十七条之规定: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连续二年未使用的,经原批准机关批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该幅土地原为农民集体所有的,应当交由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

      然而,从2009年10月至今,所谓的汝州市和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了妄图蒙混过关,竟然雇人在这片土地上种下麦子……
\
        被荒废三年多的耕地仍然没有进行项目开发,为欺骗政府和百姓,姚明柱采用瞒天过海手段将土地承包与外人耕种
 
   
       记者不禁想问:在这片土地荒芜长达三年多的时间内,那些负有土地使用监管使命的职能部门到底在做什么,去了哪里?他们还能为百姓做些什么?
2010年8月26日汝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汝州市国土资源局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下简称“决定书”)。决定书将该案件定性为非法转让使用权,并处没收城北居委会违法所得306万元整及20%的罚款共计367.2万元整!然而令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汝州市国土资源局对该宗土地的去向竟未作出任何处理决定!
\
 
      城北居委会、风穴路办事处关于卖给姚明柱土地处理意见和汝州市国土局对土地违法案件做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同时,上访村民代表还告诉记者,处罚决定书结果出来后,都过去快两年了,汝州市国土局也没有申请强制执行!关于赔偿方面,汝州市国土资源局局长余占营说,“要赔偿,没有这一说法,要么法院见!如果你们赢了官司,没有钱我把土地局卖了给你们,你们输了一分钱也没有!”。“到汝州市法院立案时,法官告诉我们已经过了立案期限。这时我们才明白,汝州市处罚决定书下来以后,是汝州市土地局故意压着处罚决定书不向法院递交,故意拖延时间造成我们预期不能立案,以致法院无法强制执行,目的就是暗中为姚明柱帮忙。问题得不到解决的根本原因也是官官相护的结果…...(看视频倾听主持人的讲解)”。


        “六年里我们就像上学一样,办事处,土地局,检察院,纪检委,经侦队,法院,政府,市委,汝州市所有职能部门全部跑遍了,就连他们单位的职工都说‘你们比我们上班都积极’。可是,所到之处依然是相互推脱,到现在无人能管……”村民代表拿着刚写好的行政起诉书说,“这样的处理结果实在是让人难以接受。无论还需要几年,我们都会坚持下去,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汝州,前有马保国书记与人大副主任付XX联手做房产开发,今有公安局长姚明柱牵手“公益事业”谋私利。管中窥豹,可见一斑,汝州市真可谓是“人才辈出”!
汝州市国土资源局下发的“决定书”单单对城北居委会一罚了之,而对这宗土地的去向却只字不提!是由原来集体经济组织恢复耕种还是任其继续被违法占有,都没有做出任何处理意见!村民说,下发这样的“决定书”既能保持与强权势力的融洽关系又有了实则无果的处理结果!而村民承担的却是转嫁到自己头上的经济处罚风险!此举实在是前无古人,后无来者,令人“佩服”之至!
 
    (视频现场,主持人与资深记者团和专家团对此案件进行深度剖析、讲评,并在全国各大媒体进行全面推广)

记者评论:       

小和谐难保大稳定
        中国有个成语叫“国泰民安”。我认为“国泰”与“民安”的关系是并列的关系,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国泰”是“民安”的前提,“民安”是“国泰”的保证。当今中国欣逢盛世,多元经济飞速发展。随之而来的是各种矛盾日益增多与突出!最为激烈的莫过于拆迁和征地中的矛盾!违反程序是导致矛盾产生的诱因。暴力拆迁与违法占地则是导致矛盾不断升级的推手,更致命的是相关部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冷漠与推诿,这就是人为的矛盾冲突爆发的直接导火索!法律是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的底线保证,一旦突破底线,后果不堪设想!政通才能人和,和谐社会在于政策通达、令行禁止!相关部门对个别干部违法行为的纵容偏袒,看似实现了社会和谐,但这种和谐是一种表面的和谐,是个别党员干部之间的小和谐!对整个社会大和谐有百害而无一利!是社会不稳定的兴奋剂!这样的小和谐难保社会大局的稳定!为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温家宝总理九年九次视察河南,新型城镇化新型工业化新型农业现代化“三化”协调科学发展的路子正在越走越宽广;一条持续探索发展的道路都不以牺牲农业和粮食、生态和环境为代价的……

       上海静安大火快速抓捕8名无证电焊工再一次验证了韩寒所说的,“中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智商和官员们日益增长的贪欲以及不断下降的道德之间的矛盾。”《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第258页中有这样一段话:“资本家害怕没有利润或利润太少,就像自然界害怕真空一样。一旦有适应当的利润,资本就大胆起来。如果有百分之十的利润,他就保证到处被使用;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刑的危险。”这两段话对于这起倒卖土地的案件,其中涉及相关人物应该是最好的诠释了。

        民以食为天,土地是不可再生资源,作为政府领导,在任一日不要只为了自己的‘钱’程和乌纱帽而疯狂掠夺农民赖以生存的土地。为了汝州市人民一百多万人口的生存,也为了后代子孙,在建设和树立城市形象的同时,请你们手下留情也给汝州市人民的后代子孙留一点土地,留一点生存的出路吧。

        在此,记者呼吁相关职能部门领导当负起责任,牢记“立党为公、执法为民”,坚持“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原则,为推进法治进步,为维护大局稳定尽职尽责;换而言之,哪怕是负起一点点责任,民怨就会少去许多,社会大家庭的稳定与和谐就会大为改善!也希望汝州市各级领导能够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体察民情、民生,认真彻查公权私用,违法犯罪的个别党政干部;同时彻查温泉镇镇政府非法倒卖1700多亩地的事件,本社也将会继续关注和报道。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主管

中国城市文化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

大众新讯社承办

协作单位:《廉政与法制》促进会、《中国政府管理》内部参考资料编辑部、《中国管理通讯》内部参考资料编辑部

驻站法律顾问:杨航远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Copyright 市长杂志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京ICP备11037134号-2

值班编辑QQ:2247703677 稿件问题请联系此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