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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特派员”进村,是福还是祸?

2012-03-06 15:43:30 编辑:林峰  来源: 中国产业经济信息网 浏览次数:0

据胡桥乡三小营村群众向新闻媒体和信访等部门的反映,杨晓明是胡桥乡的一名合同工,也是三小营村人。自2008年被胡桥乡派驻到三小营村担任只有一个人的工作组组长以来, 他“拳头当权”

----河南辉县市胡桥乡三小营村群众反映“乡特派员” 驻村存在违纪违法诸多问题的新闻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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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桥乡三小营村地处河南省辉县市西南城乡结合部,全村630户,共有 2700多人,以家具加工、养殖和种植业为主。近年来,胡桥乡三小营村村民几乎不间断地有上访事件,其主要反映胡桥乡政府派出的驻村工作组组长杨晓明的违纪、违法问题。村民们反映,三小营村是《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实施的空白之地。村委会选举不实施《选举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退伍军人安置落户,不遵循《新兵役法》。多年来,没有村委会班子主持工作,仅由一个“乡派驻村人员”把持工作。全村百姓怨声载道,四处实名举报上访。为此,记者在2012年2月22日,带着村民寄来的多达近百页的材料,走访了辉县市、胡桥乡及三小营村,遗憾的是辉县市胡桥乡政府的相关领导对记者的到来始终回避不见,让我们到乡里找乡武装部马部长。在胡桥乡武装部马部长办公室,我们说明了来意后,马部长告诉我们说,他来胡桥乡不到一年多时间,对三小营村情况不清楚,只知道那个村很乱。接着马部长打电话给杨晓明,这让我们见到了代表乡政府的“特派员”杨晓明。

杨晓明是“乡特派员”,还是一名“恶村霸”?

据胡桥乡三小营村群众向新闻媒体和信访等部门的反映,杨晓明是胡桥乡的一名合同工,也是三小营村人。自2008年被胡桥乡派驻到三小营村担任只有一个人的工作组组长以来, 他“拳头当权”,作风霸道,滥用职权,掌控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甚至干扰选举,被杨晓明殴打的群众和对他提过不同意见的村干部多达几十人,群众暗地里称杨晓明为“村霸”,当地百姓苦不堪言,怨声载道,群众泣血呼吁:三小营村快成了“乡特派员”、“杨钦差”的天下,谁来救救我们 ? ……

杨晓明到底是一位受人尊敬的“乡特派员”,还是一位鱼肉百姓的“恶村霸”? 是乡政府失察,还是群众举报失实?

在三小营村,村民为杨晓明列出这样一个“账单”,其恶劣行径令人发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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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伤的村民

2010年7月的一天,村委委员陈天亮由于多次反映杨晓明在工作上存在问题,在村委大院遭到杨晓明一伙人的暴打。当被打晕的陈天亮醒来后又对抗说:“你不知道这是法制社会吗?”却招来一顿暴踢,杨晓明一边踢一边放出狠话“在这里,我就是法!”。后来,陈天亮去乡里上访,反映情况,却被杨晓明及李冬玲等人拖到辉县市宏昌宾馆,关门殴打辱骂长达4小时,导致陈天亮住院半个多月。为防止村民陈天亮上访,杨晓明将其身份证扣押至今。

此外,曾担任三小营村村支部副书记的刘麦成在向上级有关部门举报杨晓明滥砍林木等工作问题后,同样遭到一顿暴打。当刘麦成到派出所报案后,虽然派出所通过电话痛斥杨晓明的报复行为,但因其百般抵赖,最后还是不了了之。

村民陈小六、郭晓梅夫妇遭杨晓明等人长达半小时的殴打,郭晓梅口鼻出血,右手无名指骨折。

2009年1月22日午夜12时,杨晓明带人夜袭抄家,殴打三小营村村妇陈小亮,致使陈小亮住院多日。陈小亮至今仍旧保留着杨晓明等人在现场留下的一把锄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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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毁坏的树木

村民郭俊杰因多次反映杨晓明滥砍林木等情况,2009年1月15日夜,杨晓明等人和现任村书记李冬玲亲自指挥,将郭俊杰合法的原纸厂300多米的围墙推倒,造成郭俊杰直接损失6万余元。

三小营村富丽建材厂郭永涛2009年至今,一直被迫向杨晓明的弟弟杨晓山每年交纳一万元的“买路钱”。

村民吴香芬在三小营村有祖屋三间砖瓦房,因其工作调动到新乡,杨晓明随即带人用铲车把瓦房夷为平地,又将该地转让他人。

2011年11月,杨晓明和现任村支书李冬玲以办加油站为由,强行把村民郭冬寒、李金成、张玉军等10户村民的26亩麦苗毁掉。

九旬的村民王长安,因长子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杨晓明和李冬玲的问题,其养老保险金村委会至今拒绝支付。

2011年,村民王小福、王明贵、张小利、王玉海四人的儿子入伍复原后回到家乡,杨晓明和李冬玲却拒不接受其组织关系,当问起原因时,李冬玲和其中一个孩子的父亲说“组织关系转回本村的时间去年就截止了。”而杨晓明告诉记者的理由是“这几个孩子没有参加村委会组织召开的会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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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毁坏的农田

原三小营村村支书郭清保和老村长刘运长等几十名村民向记者反映,杨晓明刚刚上任不久,便操控了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干扰村民委员会选举制度;恣意砍伐树木,出卖集体利益;长期挪用、贪污粮食直补款。当种种行径引起民愤,对其提出工作中的问题时,杨晓明却对持有反对意见者施以暴力,对不赞同其做法的村民进行殴打。村民屡屡报案,屡屡不了了之;次次上访,次次遭遇非人待遇。即使辉县市检察院和县法制办等部门曾在网上公布三小营村委会和杨晓明的违法事实,但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和改观,杨晓明至今仍旧是乡派驻村工作组组长。

当记者问起杨晓明面对很多群众对他这位“乡特派员”有意见,有没有对自己工作反思过时?杨晓明一脸委屈,回答含糊,只是强调他几乎每天都向胡桥乡的书记和乡长汇报三小营村的情况。

杨晓明告诉记者,2008年被胡桥乡政府派驻到三小营村担任“驻村工作组”组长,本来是三个人,但由于另外两个人没有过来,就他一个人主持工作。对此,村民反映,“其实,杨晓明是集村主任、村支书、民兵营长、会计于一身,村里的大小事情几乎都由他来决定。在记者与杨晓明的谈话中了解到,他很明确自己的职责“我到三小营村的职责是协助支持监督村支部和村委会的工作。”然而,据记者了解,三小营村2008年就没有村支书和村主任,谈何协助支持监督?对此疑惑,杨晓明没做任何回答。

在三小营村村民心目中,可以不给县长磕头,但不能不给杨晓明和村支书李冬玲烧香。正是在这种“潜规则”的支配下,杨晓明养成了“村官不是官,法律管不到,不捞白不捞”的潜意识,成为拳头当权的“村霸”。

10斤大米“贿选”出来的村支书

村民选举权被“乡特派员”剥夺

群众告诉记者,自2008年起到2011年12月,三小营村的事务基本上都是由杨晓明一人处理。甚至是新村委会主任的选举,也是由他来操纵。

老村长刘运长告诉记者,2011年12月3日,三小营村村委会选举村主任。当时,杨晓明挨家挨户发选票,要求村民当场填写指定候选人李冬玲的名字,并承诺按要求填写者,每人每票送大米十斤。在强制与“贿选”中,李冬玲当上了村支书及村委会主任,任职至今。

为什么只举荐李冬玲?李冬玲何等人物?

刘运长等人告诉记者:“这里面存在极大的利益关系,杨晓明可以操纵李冬玲,李冬玲又可以扶持好杨晓明”。据了解,杨晓明到三小营村工作之前,李冬玲和他就有来往,而且关系很好。杨晓明任职后,李冬玲对他的所作所为相当拥护,而且多次参与到杨晓明的违法行径中。最重要的是,杨晓明之前关于土地款等种种违法行为不想被“曝光”,如果换了其他候选人,他的那些“老账”肯定都会被翻出来。

对于这种选举行为,村里的党员及部分村民是相当反对的,后来很多党员提出新的候选人名单都被杨晓明拒绝了。一些党员想把组织关系从村外转回三小营村的时候,同样遭到了反对,其原因只是杨晓明的一句“不利于发展新党员”。三小营村老村长刘运长是一位荣立过三等功的老党员,他痛心疾首激动地连续发问:“怎么就管不了一个村级干部?这不是乡政府监管不力,不作为吗?我们党的干部就这个样子吗?”……

针对这种行为,记者采访了北京农权律师事务所的闫国华律师,她表示,三小营村村委会的选举属于无效行为。《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明确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以暴力、威胁、欺骗、贿赂、伪造选票、虚报选举票数等不正当手段当选村民委员会成员的,当选无效。都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可在三小营村,无效村支书却能光明正大的上岗执政。

三小营村的问题为何三年都得不到解决?

在调查过程中,记者还见过一张由村民张海根与胡桥乡人民政府签订的协议。协议中指明对杨晓明等人对张海根造成的经济损失,赔偿7万元。前提是,张海根不得向任何部门反应情况,否则张海根不但要退款,还要承担违约责任。说起这个协议还要追溯到2009年,张海根依法承包的土地上的农作物被杨晓明等人通过拔苗、焚烧等方式共毁坏3次,培育的5.5亩共计3.5万株树苗被毁坏,后来再次复栽的树苗3.5万株遭焚烧,时隔不久,杨晓明等人又将20亩玉米田全部毁掉,造成经济损失10万余元。在多次上访后,胡桥乡政府出面签订该协议。

令我们惊诧的是,为什么还有许多位老人会不顾一切地实名举报?老人们说他们是土埋脖子的人了,不怕打击报复。有的村民们之所以被迫走上访的道路,其原因在于“不满杨晓明控制下的村委会”。更让我们吃惊的是,村民陈天亮竟然因为上访至今身份证被扣,成了一位“无证公民”。

对此,北京农权律师事务所律师闫国华分析,三小营村的情况不只属于个人行为,反映出地方一些基层机构对杨晓明架起保护网,违反了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刑法》《治安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作为乡政府下派的工作组人员,杨晓明仅能给予村委员会工作指导和帮助,并不能横加干涉,杨晓明的行为属于一种干涉村民自治范围事项的行为,应由乡政府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绝改正,行为恶劣的,可由上一级人民政府罢免其职位。

华中师范大学农村问题研究院院长徐勇教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示,胡桥乡的农村管理体制和治理方式表现出了严重的滞后。作为国家基层政权的乡镇政府与作为村民自治组织的村委会之间不再是行政上的上下级和直接的领导关系,而是工作上的指导与被指导,协助与被协助的关系。作为代表乡政府派驻的工作组,其无权干涉村民委员会的工作。

令人遗憾的是,截至记者发稿时,辉县市委和胡桥乡政府的相关领导始终没有露面,他们作为三小营村的上级部门,对此事处于怎样的态度,是否采取解决措施仍旧是个未知数。

当记者结束采访离开的路上,还发现“身份不明”的4辆车长达3个小时之久,紧紧地跟着记者所乘的出租车,幸好记者在第三个宾馆的后门摆脱了尾随。这些行为,让人疑窦丛生,他们究竟想掩盖什么?

农村基层干部存在的问题如何解决?

最高人民检察院曾统计,在2008年全国立案侦查的涉农职务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中,农村基层组织人员4968人,占42.4%,“村官”达2850人。其中,村党支部书记1739人,村委会主任1111人。数据一经公开,便引来广泛关注。

村党支部书记,是村领导班子的带头人,是村党支部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关键,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直接关系到农村的发展和稳定。为了加强对“村官”的监督管理,2011年7月末,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实施了第一个规范农村基层干部行为的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试行)》。据报道,“规定”对村镇干部提出了40多个“不准”,并根据“村官”绝大多数不是国家工作人员,有些人员还不是党员的特点,明确规定了通报批评、停职检查、取消当选资格、依法进行罢免等处理措施,以及根据情况给予减发、扣发绩效补贴、赔偿损失等经济处罚。从此,农村基层干部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得到广泛开展。

几天前,中央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第九次会议在北京召开,审议通过了《2012年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中央纪委副书记吴玉良在出席会议时强调,要切实加强村务监督机制建设,全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等村务监督机构,加强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监督水平。要切实加强农村基层信访工作,重点关注和解决容易引发农村群体性事件的问题。

政策对解决农村基层问题力度之大,令百姓欣慰。

辉县市胡桥乡政府大院悬挂的“全民动员,齐心协力,共同创建和谐社会”的横幅十分耀眼,好策略句句暖人心,字字见真情。然而能否让河南省辉县市胡桥乡三小营村暴露出来的问题得到彻底解决,真正实现“全民动员,齐心协力,共同创建和谐社会”,我们将拭目以待,对于三小营村的情况,记者也会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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