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1月1日,我国开始进行第六次人口普查。按照该条例,今年6月1日起正式生效的《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禁止以任何形式收取被调查人的费用。但近日在内乡县余关乡,一些村民表示,他们在登记户口时,每人被收取了5元的“登记户口费”。
11月11日,在余关乡“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办公室”,记者见到主管统计工作的岳站长,她说,他们连年都是统计工作先进单位,出了这样的事,他们也很痛心。事情发生后,乡里领导都很重视,已派人于9日、10日到部分小组进行暗访,督促相关责任人退回所收非法钱财。
据主管谢乡长介绍,为了完成此次普查工作,乡里花费大量精力财力,在人口密集区进行版面、横幅、宣传车宣传及电视宣传,并分两次对普查指导员及普查员进行培训。收取五元钱之事发生两次,第一次是发生在9月初,当时乡里责令退回所收钱财。第二次是发生在10月中旬,乡里在11月初也同样责令相关责任人退回所收钱财。
在内乡县余关乡朱沟村,记者走访了几个村民小组,朱沟村的十一组、十三组、十七组等几个村民小组,都反映村民小组长在人口普查之际收取村民每人五元的人口普查费。
人口普查所需经费,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按时拨付,足额到位。人口普查期间,有统一人口普查经费,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劳动报酬,由所在单位支付。为什么内乡县余关乡还要收取这五元钱普查费?为什么明令禁止的事情在余关乡连续发生两次?其中原委值得深思。(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