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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口:御景金辉违法交房 政府称“隐蔽性强,不易监管”

2011-08-17 12:39:00 编辑:mayormag   浏览次数:0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将未经验收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验收,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经验收不合格的房屋交付使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返修,并处交付使用的房屋总造价2%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

近日,本报频频接到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御景金辉”小区住户反映,由张家口明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御景金辉”小区没有通过验收,已经通知业主交房,并拒付违约金,涉嫌违规交房、乱收费等问题。

据住户反映,该小区交房日期按照合同规定已经延期六个多月,在6月20日开发商通知业主交房,根据合同约定应按照房款0.02%/日赔付,但开发商拒绝赔付。除此以外,又按照70元/平方米收取高额的暖气入户费用。

记者调查 的确没有通过验收

7月14日下午,记者踏访了位于宣化区中山大街2号的御景金辉小区。进入大门后伴着挖掘机隆隆的响声,印在记者眼里的是一片狼藉不堪的情景,院子里 除了土渣堆就是一条条纵横交错的沟渠,只见一根根下水管横空驾起,电缆线也裸在地面;单元楼门口都是临时搭起的木板,进入房内有施工装修的嘈杂声,满是钢 筋、水泥、沙子;电梯口的碎玻璃、废纸、厚厚的尘土。显然,远远不及验收标准,而这就是这样的情况下,竟然有住户已经拿到钥匙了。

业主陈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本来按照合同约定,2010年11月30日是交房日期,可是他们左等右等就是等不到交房。现在可好,好不容易盼到新房了,可是开发商却不能提供任何书面交房材料和手续。

买房者赵某说:“没有验收就叫大家签字,如果上级部门验收的时候,发现房屋质量或整个开发等方面的问题,那就无法获得批准了,我们房本谁来给我们保证?还有那么昂贵的热力入户费,我们等于掏了两份钱啊。”

(图为:院内纵横交错的渠沟和土堆)

对此,小区物业表示不愿意做出任何解释,还再三阻扰记者采访。有住户说,当地热电供暖部门所展示的文件上明确标明,暖气入户收费应当由开放商承担。

记者就此问题联系到张家口市宣化区委,区委对记者做出了这样的回答:“经调查,“御景金辉”确实存在违规交房等问题,其行为系开发商为逃避违约责任 而进行的私下约定,具有一定的隐蔽性,不易监管。在发现其违规行为后,区建设局已于6月21日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于7月5日做出了罚款20万元的处 罚决定。”

但是记者要求核实查看罚款单据时,张家口市宣化区委却称:“由于开发商资金紧张,要求暂缓缴纳罚金,区建设局已对其一套商住楼进行了封存抵押,待缴纳罚金后予以归还。因此,目前暂时无法出具罚款单据。”

据了解,7月31日“御景金辉”部分业主就房屋交付及违约金赔付问题聚集宣化区政府大楼,要求政府从中协调。反映问题时两名业主情绪激动,爬上政府大楼欲跳楼,后经劝解才平息一场悲剧。

尽管广大业主反映强烈,在记者把违规交房问题反映给当地区政府的情况下,开发商仍于8月7日将未进行验收的大部分房子与业主做了交付。

本报将继续关注!(李晓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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