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当前位置: 首页 > 特别报道 > 长治市中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欺骗回迁户

长治市中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欺骗回迁户

2012-08-18 17:57:18 编辑:林峰 作者:回迁户 来源: 本网整理 浏览次数:0

我们是长治市天晚南街的浅水湾楼盘项目的回迁户,由于开发商长治市中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于之前承诺并且签订的回迁协定拒不承认,我们这些原是供销社下岗职工的回迁户们,本来以为楼盘马上可以按照之前约定的条件收楼,住进新小区,却在领钥匙前被迫要求我们每户额外支付几万到几十万不等的所谓“差价”,否则开发商就不给我们钥匙,还威胁我们说如果我们在2012年7月10日前不支付“差价”领取钥匙,就会收回我们的房子,卖给其它人。当我们表示要维权时,开发商则表示说他们已经打通了所有的关系,尽管让我们去告。

早在几年前,开发商中港房地产买下我们原来所在的供销社家属院一带的土地,得到开发权,并开始了动迁工作,在动迁过程中,开发商并没有制定统一的回迁产权置换的标准,而是为了尽快达成动迁目的,采取寻租和操作空间很大的一户一政策的方式,与每户单独谈定回迁置换的标准,根据每人的谈判情况不同,最终签订的回迁确认书中从1:1.05——1:1.5的都有,但基本上根据承诺,每户都可以兑换得比原产权多一些的浅水湾楼盘的面积,即比如原有房产面积为50平米,则可以兑换浅水湾楼盘项目的52平米-75平米的面积。并签字确认。

而当楼盘将要交楼时,开发商却毫无契约精神,突然不承认当初的兑换约定,表示所有回迁户只能1:1的兑换产权,而超出1:1之外的部分则必须按照“优惠价”(约2000元/平米)补差价。并且需要在2012年7月10日前支付“差价”领取钥匙,否则中港房地产将收回我们的回迁房,卖给其他人。

这对于我们这些回迁户简直就是晴天霹雳,我们很多都是供销社的下岗职工,经济情况本来就拮据,突然被要求支付几万到十几万的“差价”,简直就是雪上加霜。而换一个角度来说,如果开发商当初没有因为诱导我们快速达成协议而做出超过1:1的兑换承诺的话,我们这些回迁户也会重新考虑当初的选房,不会贸然选择超出我们承担范围的房子。

至于中港房地产开发商在动迁过程中对我们这些回迁户所采取的其它恶劣行径,诸如不支付回迁期间的在外租赁补贴;强行霸占已经签订协议的回迁户家中剩余物资物品;砸掉尚未动迁成功的原住户门窗等行为;在此就不再赘述了,相信大家也可以想象得到。

而如今距离7月10日还有1天时间,中港房地产公司突然通知我们这些回迁户,必须在2天内支付“差价”否则将收回房屋,另售他人。并且表示他们已经打通了关系,即使我们去北京去告也无济于事。我们都是处于社会底层的下岗贫民老百姓,在此希望社会上的好心人帮我们出谋划策,为我们维护我们这些弱势群体应有的权利。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主管

中国城市文化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

大众新讯社承办

协作单位:《廉政与法制》促进会、《中国政府管理》内部参考资料编辑部、《中国管理通讯》内部参考资料编辑部

驻站法律顾问:杨航远 北京炜衡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Copyright 市长杂志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京ICP备11037134号-2

值班编辑QQ:2247703677 稿件问题请联系此Q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