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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投诉北京中科创意谷公司是个骗子公司

2012-08-08 16:54:39 编辑:hengli   浏览次数:0

投诉主题:北京中科创意谷公司是个骗子公司

投诉人:李领普

投诉人电话:15932209048

投诉人地址:河北省邯郸县南堡乡西留庄村发展路11号

投诉人邮箱:[email protected]

投诉人QQ:1441564901

被投诉单位:北京中科创意谷

被投诉单位网址:http://zkcydn.114wto.com/

投诉原因:北京中科创意谷公司虚假宣传虚构事实隐瞒真相

投诉内容:一、“北京全景奇画科技有限公司”没有资格和我签订《全景装饰画厂合作协议书》:

1、该公司没有立体画制作专利。《邓明善创业网》上说“全景奇画荣获18项国家专利”,这是在骗人。立体画的制作发明创造专利是德国人,不是邓明善;2、该公司没有商标注册。邓明善在《北京全景奇画科技有限公司<全景奇画>维权公告》中说:“我公司已经对全景奇画申请了系列的知识产权保护,包括商标注册、制作软件专利申请形象标识注册保护等”;

我加盟中科创意谷《全景奇画》商标申请日期是2009年4月2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从受理到批准再到网上公布工作周期,一般需要3—5年。如果批准,最快也要到2012年下半年以后。

3、该公司没有在商务部备案。邓明善在《企业发展大事记》中说“2008年通过国家商务部连锁经营备案企业”;但是,在《商业特许经营信息管理系统》上根本查不到“北京全景奇画科技有限公司”备案信息。

4、该公司没有两店一年。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特许人从事特许经营活动应当拥有至少2个直营店,并且经营时间超过1年”;

二、北京全景奇画科技有限公司违反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规定的法规:

1、该公司没有向我披露公司信息。管理条例第21条规定:“特许人应当在订立特许经营合同之日前至少30日,以书面形式向被特许人提供本条例第22条规定的信息,并提供特许经营合同文本”。(第22条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信息共12项,具体内容请看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

2、管理条例第13条规定:特许经营合同约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应当不少于3年。但是,邓明善公司和我订的合同经营期限只有一年。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主管

中国城市文化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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