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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和法院交通综合审判庭“三审合一”成效好

2012-09-13 11:15:26 编辑:林峰  来源: 正点网 浏览次数:0

2011年9月5日,平和法院成立全省法院首个集刑事、民商事、行政为一体综合的“交通审判庭”,为高效便民司法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平台。成立以来该庭审结各类交通事故纠纷657件

2011年9月5日,平和法院成立全省法院首个集刑事、民商事、行政为一体综合的“交通审判庭”,为高效便民司法和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平台。成立以来该庭审结各类交通事故纠纷657件,诉前指导调解766件,民事调撤率98%,当场履行率98%,日平均办案2.3件,平均办结周期6.6天,交通综合审判庭人员做到“三个第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提供法律帮助和心理疏导;第一时间使受害者获得救助保障;第一时间使受害者获得民事赔偿。取得判决少、上诉少、申诉少、上访少,结案率高、调撤率高、当场履行率高,接受当事人咨询多、诉前指导调解多,办案周期短,即“四少三高两多一短”的良好局面。福建省高级法院马新岚院长和省公安厅副厅长张建生等领导参观后予以充分肯定。主要做法是:

一是建立便民利民服务平台。将法庭前移到交警大队办公,设立咨询、缴费、立案、调解、赔偿给付“一站式”服务窗口,开通法院局域网专线、保险理赔前台、银行结算终端和诉讼服务前台,方便群众查询、咨询和自己计算赔偿数额等。同时,开辟外地人、贫困当事人VIP窗口,给予优先立案、优先审理、优先执行,实现当天起诉、当天调解、当天拿赔偿款,为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减缓免诉讼费25250元。

二是畅通多元调解衔接渠道。综合公安交警、法院、人民调解、保险、救助中心五位一体的调解力量,形成“交警事故责任认定——多方联合诉前调解——当场计算赔偿金额——制作调解书、督促履行”的快速反应格局。同时,交警、法官、人民调解员第一时间到达第一现场,及时做好当事人及其家属的心理疏导和诉讼引导,接受咨询2000多人次,有效防止矛盾激化。

三是创新专业高效审理机制。发挥刑事审判的威慑作用,创立“刑民一体”综合审判模式,以克服“先刑后民”模式弊端,促进肇事一方接受刑事和解和民事赔偿调解。同时强化繁简分流,加大适用简易程序力度,缩短办案周期。因案制宜,及时采取财产保全、先予执行等强制措施,保障受害人得到及时救助和赔偿。( 黄仁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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