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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人防工程被变相出售开发商擅自开发地下车库

2012-06-27 18:55:32 编辑:林峰  来源: 中国广播网 浏览次数:0

今年4月,江苏省连云港市的翁女士在自家小区门口看到开发商贴出海报,出售地下车库车位,每个车位4万3千元。翁女士同时也收到开发商发来的相同内容的短信。

中广网北京6月26日消息据经济之声《天下公司》报道,今年4月,江苏省连云港市的翁女士在自家小区门口看到开发商贴出海报,出售地下车库车位,每个车位4万3千元。翁女士同时也收到开发商发来的相同内容的短信。她觉得很划算,便到售楼处去买车位。但是在签购买协议时,协议却变了。

翁女士:2012年4月,我看到瀚海国际门口的广告说地下车位优惠出售,一个小姐拿来一个租赁协议,我说明明是买车位,怎么是租赁协议?她说因为人防工程不许卖,只能租,租赁期20年,20年以后可无偿使用,最终的年限跟房子的年龄是相同的,房子70年,我想4万3千元用70年也不错,我就付钱买,付钱以后听到有知识的人告诉我说上当了,这样是违法的。

听到这个消息,翁女士不禁觉得有些忐忑不安,于是她便去找开发商,要求退款。

翁女士:他们就是不给退钱。合同就是一个租赁协议,就是瀚海国际香缇花园小区地下人防车位租赁协议书,而且短信上也明确表达,是地下车位优惠出售,协议书上就写租赁,合同法规定租赁20年以后无效了。

人防工程是根据《人民防空法》的要求建设的人民防空地下室,用于战时或重大灾难的时候居民躲避的地下场所。最近这些年开发的楼盘几乎都有地下室,而在这些地下室中,很多就属于人防工程。

那么,人防工程能不能被开发商用来当作车库出售或者出租呢?翁女士楼下的地下人防工程被开发商当作车位出租到底违法不违法?连云港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工程监查处沈处长明确表示,这是违反规定的。

沈处长:这个小区没有完全建成,但是人防工程已经建设起来了。有一部分国家的法律法规应该建的、必须建的。还有一部分就是多建的,建好了以后按照人防的要求进行标注,哪一块是国家的,哪一块是他自己建的。

按照省里有关的法律法规,人防不允许买卖、赠人,而且必须要经过人防主管部门同意。到目前为止他们没有经过人防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变相的出售人防工程。

记者:就是说至少瀚海国际开发商这种做法是错误的?

沈处长:对,他是违反规定的。

针对开发商把人防工程当作车位出租或变相卖给业主的做法,沈处长提醒广大业主不要上当。

沈处长:第一,目前他们5个业主买这个车位,一旦有法律纠纷是没什么保障的。第二,开发商这个工程没经过我们批准,如果他卖了后把钱拐跑了,实际上损害最大的是业主,但是很多业主不清楚,生怕自己买不到还在抢,所以不但没有配合我们工作,而且变相的支持了开发商。

瀚海国际小区出租地下人防车位并没有经过人防办的批准。那么即使经过人防办的批准,它的价格又该怎么制定呢?一次性4万3千的租金有没有依据呢?连云港市物价局物价局服务价格处的王处长做了详细介绍。

王处长:地上的是每个车位每月80块钱,地下的每个车位每月90块钱。人防工程是国家的,不可以卖。租的话人防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可以参照这个标准,但不能高于90块。

记者:也就是说他定的这43000在您这是查不到任何备案,没有经过任何批准的?

王处长:没有,我们这里没有批准。

连云港市主管部门已经表示,连云港市瀚海国际香缇花园小区开发商推销地下车位这一做法是违法的,而且开发商定的价格也没有依据。面对主管部门确认,这家开发商是什么态度呢?经济之声记者对江苏省连云港市瀚海国际香缇花园小区开发商进行了采访。

开发商:我来跟您解释一下,因为什么呢,我们车位,我更正一点人防车位是不能售的,但是我们跟她签的是租赁合同。我们验收过了,人防验收过了。

记者:人防可能验收过了,但就是说人防这个设施能不能作为车位来租出去,这个是没有经过允许的。

开发商:我们这个手续正在办理。

记者:就等于手续没办下来您就先租出去了?

开发商:对,正在办手续。

开发商的这种做法算不算欺诈?主管部门的答复已经很明确,瀚海国际小区开发商的做法是违规的。既然是违规的,那么它之前跟消费者之间签订的合同是不是无效?是不是应该给消费者退款?北京岳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宋俊艳从法律的角度予以明确的解释。

宋俊艳:我认为开发商的这种行为属于虚假宣传。根据合同法的规定,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话,这个合同是无效。

作为普通的消费者来说,怎么去分别这个到底是一个合法的车库,还是一个人防工程?

张春蔚:第一他要拿出产权,而且地下车库都是有人防工程的相应的盖章说明的。因为这个界定他就会界定得很明确,拥有产权的和不拥有产权的是有截然的区别的,我觉得这位女士早就应该有警惕之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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