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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教育局:省级标准化高中择校费不得超1.5万(图)

2011-06-22 17:41:11 编辑:郭岐川  来源: 西安晚报 浏览次数:0

市教育局昨天公布公办高中学校(含职业高中)收费标准。其中省级标准化高中择校费每生3年最高不超过1.5万元,市级标准化高中不超过1.2万元,非省市标准化高中不超过0.9万元。

  市教育局:省级标准化高中择校费不得超1.5万

 

  本报讯 市教育局昨天公布公办高中学校(含职业高中)收费标准。其中省级标准化高中择校费每生3年最高不超过1.5万元,市级标准化高中不超过1.2万元,非省市标准化高中不超过0.9万元。

  省级标准化高中学费为800元/生·学期,借读费1000元/生·学期;城市普通高中学费为350元/生·学期,借读费为800元/生·学期;农村普通高中学费为200元/生·学期,借读费为400元/生·学期。职业高中文科学费为700元/生·学期,理科为900元/生·学期。

  西安中学、西安高级中学、西工大附中、陕师大附中、西铁一中、长安一中、八十三中、交大附中等8所学校,高中择校费每生3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择校费可在开学时一次性收取,也可分学期收取。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学校,不得招收择校生;学校收取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学费、借读费。

  事业办及其他单位办学校面向社会招收的计划内学生,除收取学费外,还可以收取借读费,招收的择校生收取规定的择校费后,不得再收取学费、借读费。

  择校生要求退、转学的,经学校同意,应根据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按学期退还择校费。

  民办高中收费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高新一中国际课程班学费标准为:高一年级每生每学期3万元;高二、高三年级每生每学期3.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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