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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回应农民工评选质疑:一线工人比例在73%左右

2011-06-16 01:21:12 编辑:郭岐川 作者:李镭 来源: 人民网 浏览次数:0

)“吉林省优秀农民工候选人中一线农民工的比例在73%左右,确实未达到评选方案里80%的要求。这是因为各地推荐返乡创业农民工较多,认为他们对普通农民工的鼓励作用更大。” 

     人民网北京6月15日电 (记者 李镭)“吉林省优秀农民工候选人中一线农民工的比例在73%左右,确实未达到评选方案里80%的要求。这是因为各地推荐返乡创业农民工较多,认为他们对普通农民工的鼓励作用更大。” 吉林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副处长张慎礼今日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说。近日,有媒体质疑吉林省优秀农民工评选“变味”,候选人中真正标有“工人”字样的只有3人。

  根据《吉林省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推荐方案》要求,吉林省表彰30名优秀农民工,其中“十佳”农民工10名。一线农民工比例为80%,返乡创业农民工约占20%。

  张慎礼说,一线农民工是指在车间以下工作的农民工和从事生产经营未脱产的农民工。吉林省优秀农民工候选人中,除了10名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其他都是一线农民工。按照这个比例计算,一线农民工占67%,返乡创业农民工占33%。但是,在返乡创业农民工中刘丽金是副厂长,并不是创业者,应该算作一线农民工;返乡创业农民工中的邢艳玲,是一个村里的奶站负责人,她办的奶站只有14人,她也未脱产。

  张慎礼介绍道,根据《全国优秀农民工和农民工工作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方案》的规定,吉林省对优秀农民工评选的条件、范围、原则、步骤作出具体规定。候选人推荐程序严格按照6个步骤:1.各县(市、区)分别向市州推荐合格人选和先进集体;2.市州在县(市、区)推荐的基础上优中选优,确定候选人和集体,上报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3.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可推荐优秀农民工候选人和先进集体,并直接报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4.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市州和省直部门报送的人选和先进集体进行资格审查,确认身份,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选,确定优秀农民工候选人名单;5.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将候选人名单和先进集体在吉林日报公示7天;6.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名单和先进集体报省政府审定。

  吉林省优秀农民工候选名单公示已于12日截止。“优秀农民工候选人没有变化,没有接到举报电话。” 张慎礼对人民网记者说。据他介绍,2008年,吉林省开展了“十佳”农民工评选表彰活动,同年4月以省政府名义召开吉林省“十佳”农民工表彰大会。2009年2月,省政府再次召开优秀农民工表彰大会,表彰20名优秀农民工和“十佳”农民工。2009年后,每两年开展一次优秀农民工评选表彰活动。

  2006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要求,“对优秀农民工要给予表彰奖励”。2008年,我国首次评选表彰全国优秀农民工,共评选表彰优秀农民工1000名。该评选活动每四年开展一次。此外,各地也在开展优秀农民工评选。

  记者从湖北省人社厅网站了解到,该省于2010年开展了首届农民工工作评选表彰活动,评选表彰优秀农民工200名,要求优秀农民工中在一线岗位的比例要达到60%左右。

  江苏省人社厅农民工工作处工作人员向记者介绍说,江苏省于2008年首次开展优秀农民工评选,每四年一评。根据2008年评选工作方案,在一线岗位(车间以下)工作的农民工要占总数的80%左右。

  “不能以职务名称来断定候选人是不是在一线岗位工作的农民工。”他说,“比方说,一个建筑公司工程队队长,可能就管4、5个人,他自己还要亲自工作,那么他就是一线农民工。”

  2010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显示,2010年度全国农民工总量为2.4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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