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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从速协调解决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拆迁赔偿的建议

2012-08-29 20:34:51 编辑:林峰   浏览次数:0

2012年7月下旬,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接到了宝鸡市高新区拆迁办杨先生的电话,称公司所占用土地已被国有企业宝鸡石油机械厂技改项目征用,要求公司配合拆除。

尊敬陕西省人民政府省长赵正永先生:

中国新农村建设促进会联盟会员企业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2010年8月1日,经宝鸡市渭滨区马营镇东星村村委会同意和村民代表协商签订了《场地租赁合同》(租赁期为五年),同年9月7日正式成立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壹仟贰佰万元(¥12000000),地址:宝鸡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星村工业园。

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在顺利运营后,截止2011年10月20日,相继投资达到壹仟玖佰叁拾贰万贰仟捌百伍拾贰元整(¥19322852),对此有宝鸡德正资产评估事务所宝德所评报字【2011】第40号资产评估报告为依据。同时公司建成国内先进环保的两条120型商砼生产线、外加剂生产线,日生产量可达4000立方米,并取得了生产资质及实验室计量认证证书。

2012年7月下旬,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接到了宝鸡市高新区拆迁办杨先生的电话,称公司所占用土地已被国有企业宝鸡石油机械厂技改项目征用,要求公司配合拆除。8月2号,尹武刚董事长和办公室人员前往高新区拆迁办与杨先生商议拆迁之事。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法人尹武刚,按照指导单位中国新农村建设促进会联盟理事会的指导意见:积极配合政府拆迁,同时对于公司提出的两点合理要求:1.拆迁赔偿 2.歇业补偿,表示支持理解 。

拆迁办协调人向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答复是:1、拆迁不赔偿只补偿;2、歇业损失不予赔偿;3、场地租赁合同是和东星村签订的,让公司找东星村要求赔偿。公司认为不能接受他的观点,杨先生答应和上级联系后再协商。

2012年8月16号下午,宝鸡市领导、高新区管委会何主任及拆迁办工作人员等二十余人来到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公司王总经理接待了他们。在商谈中,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提出了目前面临的具体问题:1.目前在建单位和我公司的混凝土买卖合同履行没有到期;2.新址在选,建站需要个过程;3.公司存在很多债权没有收回,应收款1600-1700万元左右。再次希望政府出面把这些问题协助处理好,并能给予合理的赔偿及补偿。对公司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对方未予答复,只是强调要求公司必须在 2012年8月25日拆迁。

2012年8月16号晚上22时许,没有想到的事情发生了。六、七个人执法局工作人员(穿着制服)开着警车,带了十五辆拉土车、四辆铲车,将土倒在2012年8月16号大门口。公司工作人员问他们为啥堵门,他们不但不说还把我们另外一个备用门也堵死了。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法人尹武刚上前交涉时却遭到他们推打。见此情景公司人员立即打110报警。不一会儿,某派出所来了两辆警车,但没有进行制止,也不理睬公司人员。直到公司的门被完全堵死,路也被完全堵死了,这伙人才撤离。在110的车准备走时,董事长上前问警察,警察什么都不说,开车就走了。

第二天(8月17)拆迁办又带着供电局的人和东星村委会的人来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供电局来人说是要停公司的电。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在经营两年期间,从来没有拖欠电费,也没有拖延缴费,故要求供电局给我们一个说法。供电局来人只是说领导让来的,市上让来的。经过理论,供电局的人就走了。对于管委会拆迁办丈量拆迁面积,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积极配合。事至今日就赔偿补偿问题还没有达成意向。

接到中国新农村建设促进会联盟会员企业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反映,中国新农村建设促进会会长党金国一行于2012年8月20日上午从北京乘飞机到咸阳后抵宝鸡,看到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大门依然被堵着,路被封着,车辆也无法正常通过,生产也就一直停着…。

通过深入的调查了解,面对复杂的情况,指导单位中国新农村建设促进会联盟建议该事件应引起陕西省人民政府的高度关注。并建议宝鸡驻地政府能依法、和谐拆迁的同时,充分考虑外来投资小企业的实际情况,满足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合理诉求,以维护西部大开发的稳定局面,和宝鸡招商引资、改革开放的美好成果。

中国新农村建设促进会联盟同时建议在陕西省人民政府的监督下督促问题解决从而避免强拆事件的发生。并责令宝鸡相关部门:相关单位和人员:1、在对待本地企业和外来投资企业方面要一视同仁。2、在拆迁执法过程中,要公开、公正、依法、透明,不要采取非法手段,像前期堵门现象,就显得低略无能。3、对于中石油宝鸡石油机械厂是否已通过合法手续通过政府部门例行了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租赁地块法律手续,应公开透明,不能遮遮掩掩。如果中石油宝鸡石油机械厂还没有例行合法用地手续,那么对于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拆迁是排外行为。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租赁该地块建厂已两年,是经当地村委会同意租下来的集体用地,在没有依据中石油宝鸡石油机械厂例行了合法用地手续的前提下建厂,顶多违规,但绝对不能成为被拆迁不给合理赔偿和补偿的借口。 4、实事求是、调查研究是党和国家领导人历来倡导重视的,希望宝鸡市及其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部门和领导,要充分理解拆迁对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外来投资小企业造成损失的打击是致命的,如果宝鸡建业武刚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得不到依法合理待遇赔补偿的话,造成的恶劣影响也会是空前的。如果陕西省及宝鸡的投资环境出现了危机,我想不符合“建设西部强省”。5、中国新农村建设促进会联盟维护其会员合法权益是天经地义的,我们的呼吁也是为了促使问题的解决,以免十八大来临之际,在宝鸡热土上出现强拆恶性事件,造成不必要的影响。6、中国新农村建设促进会联盟及所有机构和个人,包括中央及豫陕两地主流媒体,到目前为止对宝鸡的各项建设评价很高,希望宝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对于河南省民营企业家尹武刚投资创业遇拆迁陷困局的事件,会客观公正依情依理依法作出开明、高明之举。创造和谐拆迁的典范,让被拆迁企业感激,让人民满意,让中央叫好。

相信在赵省长的关注和督促下,不和谐的声音不可能在陕西省宝鸡市出现。让大家兴高采烈、欢歌笑语的迎接十八大的召开,并期待佳音。

网络公开致函赵省长,是为了及时的传递信息,以便引起您的及时关注,同时也是我联盟作为中国科学发展与调查研究成果建言献策工作委员会协作单位的工作方法。规范性公函我会将快速的呈递贵处,请理解。但愿陕西省在省委赵乐际书记和您的辛勤工作下,以科学客观的务实作风,在秦川大地创造和谐拆迁典范,成为全国学习的榜样。

此建议

中国新农村建设促进会联盟

2012年8月28日

联系人:中国科学发展与调查研究成果建言献策工作委员会秘书长、

中国新农村建设促进会会长:党金国 13520260451

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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