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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嘉祥:千万集体资产被“私有”

2012-08-26 15:59:07 编辑:郭岐川  来源: 当代商报 浏览次数:0

从2006年迄今,山东省嘉祥县梁宝寺镇曹铺村、南宋村、邴庄村“两委”干部用50万公款偷偷注册了一家私人性质的“三村运输”有限公司,上千万的利润不知去向。随后,为了确保村民的利益,镇政府与煤矿方面协调,给了三村运输公司四十辆车的进矿权。

从2006年迄今,山东省嘉祥县梁宝寺镇曹铺村、南宋村、邴庄村“两委”干部用50万公款偷偷注册了一家私人性质的“三村运输”有限公司,上千万的利润不知去向。“明明是集体的钱,他们就敢明目张胆的拿着集体资金,被村干部以谋公益之名挪去注册一家私人公司。但这么些年一直没有说法,刚开始每年还拿出几十万应付村民,到最后连这点心思都懒得起了,干脆一分钱不给了,全都进了自己腰包。”当地村民刘强(化名)说,并不高明的手腕伎俩,其强悍之处在长达六年中,这样的一出“偷梁换柱”的戏码仍堂而皇之的招摇过市。

三村运输公司:从集体到个人

事情并不复杂。

2001年,山东省嘉祥县梁宝寺能源公司正式开工建设,当地500亩土地被划归煤矿,村民每亩获20800元补偿。这些土地都是土质很好的耕地,原是当地村民的生计所依,被煤矿占用后,生活自然受到了很大的影响。

2003年,煤矿的筹建速度加快,为了解决剩余劳动力,减轻生活压力,曹铺村、南宗村、邴庄村三个村的干部组织了一个临时联合“运输队”,村民自己买车,从事各种物质运输。记者了解到,三年收入可过二十多万元。

2005年,煤矿正式出煤,大家认为可以成立一个大型的运输公司帮助煤矿运煤,增加村民收入,弥补失地损失。时任梁宝寺镇镇长的孙小伟组织了三个村的干部,到县有关部门跑关系,送报告。“几个月下来就花费了二十多万元,前几年运输队赚的钱也多花在了这里。”当地知情人透露:“当时注册这个运输公司需要五十万元的资金,但是原运输队赚的钱都花完了,正好2005年煤矿征用曹铺村的土地修建铁路,给了160多万元,一直没有分,也就拿着这个钱做了注册资金,公司也就这样办起来了。”

运输公司注册名是“三村运输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五十万元,但村民却发现公司的性质是股份公司,并不是集体性质公司。为此,大家专门去找当时的村主任曹继朋询问。

曹继朋说,现在不批集体性质的公司啦,只批个体股份公司,不管批的什么样的公司,其实都是集体的,挣了钱大家分。公司已经注册,领导的话也这么说了,大家只好半信半疑的将就过去。

随后,为了确保村民的利益,镇政府与煤矿方面协调,给了三村运输公司四十辆车的进矿权。从公司开张到2008年的中秋节三年多,三村运输公司每年都在中秋节和春节给大家分钱,三个村2400多人每人每年可分得150元,年计三十多万元。

但是到了2009年春节,往常按时发放的过年红利却一拖再拖,没有到位,村民代表找到公司领导,得到的回复却是:“公司不是集体的,是个人的,钱以后一分也不会发了,谁愿意咋的就咋的。”

一句话让所有的村民大吃一惊,怎么说好的集体企业一下子变成私人企业了呢?难道这几年分的“小钱”只是哄骗村民放下警惕心?三村运输公司到底是谁的?

三村运输公司之争

在村民的据理力争之下,2009年12月18日,梁宝寺镇司法所出具了三村运输公司性质的证明函件。

函件明确表示,梁宝寺三村运输公司是为保护三村失地老百姓利益成立的煤炭运输公司。为了保护老百姓利益不受损失,由三个村的村委会共同监管三村运输公司。公司每年拿出一定的金额直接交给镇政府经管站,由镇政府根据一定的比例分配到村。金额由三村村委会跟三村运输公司经营状况而定,如不这样执行将追究三村运输公司有关责任人的责任。镇政府将根据群众要求,可将煤炭运输权分配到各村,由各村单独经营。

而在当地嘉祥县检察院的一份调查档案中清晰的记载着该事件情况。

2005年煤矿征用曹铺村土地修铁路,付征地款160万元,该笔款一直没有分发。2006年又因修铁路占地获赔付20多万元,村主任曹继朋还是没有分发到村民,还专门买了一辆车。

不久,嘉祥县纪委接到关于上述款项的举报,并转给了县检察院,由检察院反渎部门的汪宝银等人负责调查。调查结果是,村委三人因铁路征地受贿9万元,曹继鹏5万元,曹百云3万元,曹秋芹1万元,三人全部被撤销职务,取保候审;铁路征地款被镇经管站站长狄成刚合伙挪用100万元。

对于上述说法,当地一位知情人告诉当代商报记者:“至于其余60万元,曹继鹏他们在接受检察院调查时亲口承认用去注册三村运输公司,现在检察院还有档案可以查证。”这位知情人还说,县工商局长曾说过,公司的性质取决于资金的来源,谁出资谁受益。

但公司法人代表吴兆友却告知,“公司50万注册资金是借镇政府的,但是借条这些文字证明找不到了。”

对此,梁宝寺镇政府工作人员表示:“经从县交通局、县工商局调查取证,嘉祥县三村运输公司从申请办理交通运输许可证到工商注册登记,从法律上认定是私人性质的有限责任公司,不是集体企业……如强行注销属违法行政。”

事实上,取保候审之后,被撤销公职的曹继朋等三人仍然在三村运输公司任职,而三村运输公司也没有就此更改企业性质,由此松开的利益输送管道并没有被及时封闭。

来源:当代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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