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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舞钢城中村改造被指政府与百姓争地

2012-05-22 01:35:31 编辑:林峰  来源: 中港传媒社 浏览次数:0

2010年4月22日,平顶山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12人死亡的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官商勾结企图瞒报这起事故,是笔者的不懈追问,最终引起国务院官员的关注,才使事故真相浮出水面。

前言:对于河南平顶山来说,笔者好像有种扯不断的渊源。2010年4月22日,平顶山卫东区兴东二矿发生12人死亡的瓦斯爆炸事故,事故发生后,官商勾结企图瞒报这起事故,是笔者的不懈追问,最终引起国务院官员的关注,才使事故真相浮出水面。近日,又有平顶山的舞钢市老百姓辗转四川北京和山西等地,面见到笔者,希望笔者关注平顶山舞钢市寺坡旧城改造的事情,老百姓称本该是他们的集体土地,可舞钢市政府却硬是以国有土地给强行收回拍卖进行房地产开发。在笔者的个人博客有条定律,就是“不为权贵说鬼话,只为苍生吐真言”,所以,面对老百姓的无奈,笔者没有理由推脱与拒绝。尽管,笔者的力量或许微乎其微,但笔者相信,公理只有在阳光下评判,公权才会更有效地为民所用。

寺坡新村兴建不到10年又遭拆迁

舞钢市寺坡村原属舞钢市铁山乡管辖,上世纪90年代,因复建石漫滩水库需要,1994年舞钢市政府在石漫滩水库北的湖滨大道北侧,为寺坡村移民统一规划了新村。

寺坡村村民回忆起当初的情景时称,在他们未移民时,这里还是一片低洼地,属于他们寺坡村的集体土地,当时是村民们自费将十几米深的洼地垫平整后,全村237户居民于1996年按照舞钢市建设局的统一规划,建起两层小楼,寺坡村民才得以安居乐业。

寺坡村的村民们做梦也没有想到,当年按城建部门规划要求修建的房屋,还没住够十年,有的甚至还没有还清建房借款,却又逃脱不掉搬迁之苦。

2005年6月2日舞钢市四大班子会议决定,对寺坡村进行旧城改造,寺坡村东西长450米、南北宽70-80米被列为拆迁范围。拆迁后,将由东方魅力(舞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独资开发商住楼4栋,总建筑面积203000平方米。

2006年7月1日,舞钢市政府在寺坡村张贴公告,称对寺坡村民的住宅进行城中村改造,要求寺坡村民进行拆迁。

2009年9月10日,随着“钉子户”潘运海家的房屋被强拆后,寺坡村便名存实亡了。

旧城改造被指政府与百姓争地

因不满寺坡拆迁的补偿方案,许多村民都拒绝在拆迁补偿合同上签字,在拆迁过程中,老百姓还因舞钢市政府的拆迁行为涉嫌违法进行上访。

2006年9月,舞钢市政府还没有与寺坡村村民完全达成拆迁协议,就将公告涉及的土地拍卖给了东方魅力舞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并为该公司办理的编号为【舞国用(2006)字第2006202】国有土地使用证。2007年1月17日,舞钢市建设局为该公司颁发了拆迁许可证。

可是,资料显示,东方魅力舞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港资企业,注册资金只有1000万港币。根据有关规定,外商设立投资企业,投资总额超过1000万美元的,注册资金不得低于投资总额的50%。根据舞钢市发改委的批复,寺坡城中村改造项目投资额为2.4亿元,远远超过了1000万美元。显然,东方魅力舞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具备开发寺坡城中村改造项目的主体资格,舞钢市政府为其颁发拆迁许可证是非法的。

寺坡村的群众将舞钢市政府的非法行政行为向上级政府反映后,舞钢市建设局于2007年6月注销了该拆迁许可证,相关部门对违规拆迁行为进行了赔偿。

既然舞钢市政府已决意要进行寺坡村的旧城改造,拆迁受阻是因村民提出异议,政府自然会配合开发商进行手续变通。

2008年10月29日,东方魅力(舞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工商局申请变更企业名称为舞钢市东方置业有限公司,并于次日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东方魅力(舞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工商局申请变更企业名称当日,舞钢市政府凭借工商局同意变更企业名称核准书申请为该企业进行企业名称土地变更登记。2008年11月6日,舞钢市政府为舞钢市东方置业有限公司换发了国有土地使用证[舞国用(2008)2008165号],并注销了原土地证。

2009年6月23日,舞钢市政府重新为开发商办理了拆迁许可证。拆迁期限至2009年10月23日。

2009年8月3日,寺坡村村民潘运海因不服舞钢市建设局为舞钢市东方置业有限公司颁发房屋拆迁许可证,还一纸诉状将舞钢市建设局和东方置业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

尽管,法院判决潘运海败诉,但在诉讼过程中,潘运海才得知,舞钢市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据2006年9月13日曾经出台过一个【舞政土字(2006)43号】文件,文件的主题就是《关于收回石漫滩水库管理局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该《决定》第二条显示,舞钢市人民政府决定“收回寺坡办事处寺坡村寺坡村民组刘秋霞、李同善等225户共14623.54平方米(折合21.94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在诉讼期间,潘运海以舞钢市政府《关于收回石漫滩水库管理局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舞政土字[2006]43号)违反相关法律规定为由,向平顶山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潘运海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不久,寺坡村部分村民也相继向平顶山市政府申请复议,被告知潘运海的申请已经立案,处理结果将和潘运海一样。2009年12月26日,平顶山市人民政府作出了维持舞钢市政府的决定。

对于这个决定,寺坡村村民潘运海颇为不服,他说,许多村民并不十分清楚这个决定,他们的房屋到底是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村民们都被舞钢市政府给蒙蔽了。

潘运海在诉讼过程中还发现,舞钢市政府为舞钢东方置业有限公司办理土地变更登记的《地籍调查表》有伪造之嫌。在2008年10月29日舞钢市寺坡派出所出具的《地籍调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中称寺坡派出所所长为赵永凯,是寺坡派出所的法定代表人,而潘运海称当时寺坡所所长应该是李为民,赵永凯是2009年才当上所长的。在寺坡村委会出具的《地籍调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中称吴东平任寺坡村主任职务,系寺坡村法定代表人,但在2008年10月29日寺坡村主任应该是胡春发,吴东平是2008年12月才被选举为村委会主任的。

“因为建设石漫滩水库,寺坡村村民的房屋被拆后,舞钢市政府是在他们寺坡村的集体土地上重新为拆迁户统一规划的宅基地,现在舞钢市政府凭什么就信口雌黄,说我们的房屋是国有土地?这方明就是放抢、掠夺,是政府与我们老百姓争地。”

那么,寺坡村的土地到底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呢?

在修石漫滩水库寺坡村拆迁当初,有文件明确显示,“105.82线至110线之间的土地系集体所有,该村拆迁的所有房屋均在105.82线以上……”

这可是政府的红头文件,潘运海很庆幸自己费尽周折获得了这个有力证据。2011年6月8日,潘运海转变诉讼思路,将舞钢市政府作为被告,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舞钢市政府于2006年9月13日作出的《关于收回石漫滩水库管理局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决定》【舞政土字[2006]43号】的具体行政行为。

2012年1月13日,舞钢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时,近200村民参加旁听,当村民们通过潘运海的律师宣读部分证据内容后,才了解了一些不为人知的真相,纷纷要求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庭审被迫中止。目前,该案已移交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寺坡村拆迁中的强权魅影

众所周知,人大的职责是选举政府组织人员,政府向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然而在寺坡村拆迁改造过程中,舞钢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杨森在舞钢市委市政府的任命下,居然担任起寺坡村拆迁改造指挥部指挥长,行使了政府工作人员的职责。

2009年6月26日,舞钢市委书记高永华、市长白立凡前往寺坡城中村改造工作指挥部慰问。高永华在讲话中称:“各个部门必须牢记,必须按照《寺坡城中村改造拆迁实施方案》中明确的工作职责,切实履行好本单位的工作责任,如果哪个部门派来的执法人员不负责任,指挥部就让他们立即回去,由局长亲自带队现场工作,什么时候完成任务,什么时候才可以回去。今后的工作中要一个一个抓典型,谁敢违抗市委、市政府的指令,就要立即撤换。决不留情!”

高永华还警告,“任何人也不能阻挡。对个别钉子户,要硬起手腕,依法坚决拔除。敢于抵抗的,敢于以身试法的,公安机关都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今后谁敢阻挡、影响舞钢市的经济发展,不论是谁,都要硬起手腕,严厉打击,不获全胜,决不收兵。”

显然,舞钢市委市政府对寺坡村的拆迁志在必得。

寺坡村拆迁,老百姓在公权的压迫下,就像任意宰割的羔羊。

为了达到拆迁目的,舞钢市卫生局和工商局一天之内吊销了刘秋霞、潘运海等十几家个体户的卫生许可证和工商营业执照。

为了逼迫村民拆迁补偿签订合同,刘瑞林曾遭人“绑架”,马相亭被恐吓其的女儿要被抓,侯国宇与村两委干部就拆迁事宜发生争辩被拘留,……

潘运海家的舒洁园旅馆特种行业许可证到期后,舞钢市公安局拒绝为其换证,因收取了一个旅客30元住宿费,被治安拘留10天,并处罚款500元。“那天晚上一个旅客要住宿,交了30元后硬要让出具个收款收据,登记后不到半个小时,派出所就来了,结果那张收据就成了私自经营的证据。”潘运海怀疑自己被拘留是个陷阱。

在寺坡村被拆迁户中,如果不签订拆迁补偿合同,有工作的就得停班,不管你是市政工作人员,还是钢铁公司员工,不管是教师还是普通的清洁工人。

寺坡村村民孙荣显、潘桂英曾经是寺坡村的环卫工人,因为不同意拆迁补偿方案,结果两人被双双辞退。

村民侯国宇的孩子侯贺曾经为父亲打抱不平,寺坡村拆迁期间,侯贺被拘,获刑4年,然而在寺坡村没有拆迁时,侯贺就一直居住在派出所隔壁的家中,从来没有警察到家中调查,他们怀疑侯贺获刑或许与拆迁有关。

总之,舞钢市政府的旧城改造,彻底打破了寺坡村民的宁静生活。

开发商凭啥没按规划开发楼盘?

虽然政府与老百姓的争议尚无结果,但寺坡村旧城改造所建楼盘已经开始销售。然而寺坡村民发现,开发商为了谋取更大的利益,已经改变了舞钢市对寺坡村旧城改造的规划,楼盘不仅长密了,也长高了。

据舞钢市政府就寺坡城中村改造的规划,宗地面积共计31419.415平方米(折合47.129亩),规划用途为商住楼4栋,建筑密度≤34.97%,容积率≤3.24,绿化≥40.06%,建筑层数3—19层。

然而事实上,原来规划的4栋楼,现在建成了7栋,原来规划的19层,现在修成了32层,原来规划的容积率≤3.24,现在变为了≥8,原来规划的建筑密度≤34.97,现在为≥50。

开发商不按规划开发,寺坡村旧城改造这么大的项目,舞钢市相关职能部门为啥不监管,政府凭啥熟视无睹?虽然其中有没有腐败问题老百姓无法知道,但有没有官商勾结老百姓表示值得怀疑。通过开发商的背景,可见开发商与政府官员的关系确实非同一般。

资料显示,舞钢市东方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为曲志起,曾任平顶山市委副秘书长,在其担任平顶山副秘书长职务期间,曾多次到舞钢指导工作。曲志起在2009年致寺坡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中称自己由于身体原因,十五年前提前病退离岗,回郑州修养,身体好转后,才又逐步找点事干。

但令人不解的是,明明通过工商部门的资料显示舞钢市东方置业有限公司是由香港东方魅力(舞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变更而来,但在曲志起在写给寺坡村群众的公开信中却要撇清与东方魅力(舞钢)房地产公司的关系,难道有何不可告人的隐情?

法院如何判定寺坡村旧城改造土地到底是集体土地还是国有土地,寺坡村旧城改造项目中有无腐败问题,开发商缘何擅自不按规划开发楼盘,政府有没有渎职行为,笔者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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