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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内黄县政府强铲小麦强征地引民愤

2012-04-12 09:48:34 编辑:林峰  来源: 本网原创 浏览次数:0

内黄县张龙乡吴也羊村村民反映,该乡政府工作人员和不明身份的人员100多人来到吴也羊村,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圈地100多亩,无证砍伐防风林树木几百棵,并残忍地将即将成熟的几十亩麦苗被推毁。

中国市长网讯 内黄县张龙乡吴也羊村村民反映,该乡政府工作人员和不明身份的人员100多人来到吴也羊村,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圈地100多亩,无证砍伐防风林树木几百棵,并残忍地将即将成熟的几十亩麦苗被推毁。

内黄县西环路向北,省道S215西侧漂亮的栏杆围墙圈着大片的耕地,该村村民介绍这里圈有100多亩地,是政府招商引资项目占的地,这是第一期占地,以后还要再占200亩地。

据一位村民介绍说:“我们村500多口人,人均耕地面积只有几分,如果这300多亩地被占了,村民基本上就没有耕地了,到时候吃啥?现在征地都是基本农田,每亩地只赔偿38800元,对于村民以后的生活简直是杯水车薪。”

张龙乡政府为啥剥夺了村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在没有开会征求农民意见,也没有发布公告公示所占用土地用途和补偿标准,而且赔偿协议书上没有盖章的情况下,便违法征地100多亩?“是要搞兰花种植。就在20天前乡人大主席吕江昌带领100多人,还来了很多警车和几辆大型推土机,强行圈地建围墙,使用暴力把不愿意卖地的村民强行拉走,很嚣张。但是当我们村村民喜顺的爱人秋香昏倒在地面无血色不省人事时,作为乡领导的吕江昌竟然见死不救而迅速逃离,警车也没影了,其他政府工作人员也跑了,这还是国家干部吗?”村民气愤地说。

村养殖专业户赵明顺的妻子哭着说:“我们开始发展养鸡的,曾受各级政府领导的表彰和肯定,规模发展到今年有近1万羽。如今我们近100万元的资产拆迁前评估88万元,现在说就给40万元,在没有征得我们同意,没有达成搬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强行要把养鸡厂厂房和设备推毁,我们以后咋过呀。”

张龙乡人民政府,党政办一位工作人员自称刚来上班,一问三不知。随后在党政办办公桌上找到当时带队的主要领导乡人大主席吕江昌的电话号码,打通电话说明来意时,该主要领导很不耐烦地说他请假了不在单位,随即便挂断电话。

法律界人士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部第十号令《征用土地公告办法》第三条规定征用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征用土地方案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应当在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村、组内以书面形式公告。其中,征用乡(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在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进行公告。第五条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不按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依法征地,那么政府就涉嫌违法征地,依法将被问责,性质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收到内黄县张龙乡群众联名举报信息,原稿内容如下:

尊敬的:新闻媒体你们好!

请救救我们全体养殖户村民吧!我们现在无处控告、他们随时都可以乱扣押村民!

一、我们主要反映的问题:去人、去信主要检举揭发:近几年来河南省内黄县县委书记郭建华、县长王永志和乡党委书记刘玉英(以下简称他们)假借企业发展或需要扩大发展、招商引资和土地规划的名义:

1、采用非法强制手段,廉价强征内黄县张龙乡马野羊村和临近村庄一级良田1000多良亩的违法行为,直接造成千亩良田毁坏,导致农民无土地可耕,无粮食所收,无生活来源,坑害了农民的利益、严重的为社会埋下了不稳定的因素。

2、目前他们又以美国广达医疗公司投资的名义,没有任何征地手续、没有和村民协商、依然要采用欺骗和违法的手段,马上采取:强量、强拆、强征、强买手段,廉价强征用马野羊村一级麦田耕地150多亩,违法强拆我们的养鸡房50000平方米。

3、他们以莫须有的理由和非法手段,把村集体的村委公章私自扣押到政府部门,剥夺村委对土地的保护权;随意转卖和出售农民的土地、方便各种虚假手续的签订,把违法变成合法的政治阴谋。

二、揭发他们违法、违纪和毁坏良田罪的犯罪事实和依据:

1、内黄县政府借用台湾投资发展公司的名义,不顾马野羊村村民的强烈反对和抵制,廉价侵占马野村和吴野羊村三百多亩一级麦田耕地,用来“搞兰花养殖基地,用来搞花草培育基地”,他们公然违背土地征用程序,在公安人员武力的威胁下:运用强制性征用手段!在采取廉价补偿,我们的几百亩麦田被政府强占了!然而两年即将过去,他们的兰花养殖基地、花草培育基地不见一棵兰花,不见一座培育花棚;见到的只是廉价打起的围墙和路边树立的规划招商、开发商铺的策划和宣传;这把他们**裸的政治骗局暴漏出来了,他们每亩几万元从农民手中把土地抢过来,然后高价每亩几十万卖出去,搞商业开发!他们的行为已经构成了非法占用耕地罪!

2、两年来:内黄县很多小型药品加工厂,小型污染化工厂、医疗器械小厂、瓷砖销售小公司等小型企业,他们周密策划、巧立名目,以发展和扩大发展的名义,他们相互勾结、提供虚假的用地开发计划:非法侵占大量农民耕地,随意改变土地使用性质、让上千亩良田毁坏;让部分政治官员从中赚够了经济利益、赢得了升官发财的政治资本,为小企业老板争取了发大财的机会!给我们的子孙后代造成了严重的而且是不可换回的经济损失!

3、现在他们没有任何征地手续、也不和村民协商、依然采用欺骗和违法的手段,又要强制廉价征用马野羊村唯一幸存的150多亩耕地,强制拆除我们50000多平方米养鸡的鸡房;我们为了发展养殖业:我们借钱盖了鸡房,现在内黄县政府又借招商需要和规划需要:要采取“强量、强征、强拆”手段,实行低于成本、低于规定赔偿的拆迁方案,他们的违法行为:严重的阻碍了我们村民的养殖计划和发展热情!这将给我们村民带来毁灭性的经济灾难!!

三、内黄县委、县政府侵占耕地的行为,给我们村民和国家造成的负面影响:

目前马野羊村人均耕地不到0.1亩、50%的村民没有一分耕地,我们失去了土地、就等于我们村民失去了生存的经济来源和基本生活保障,现在我们对政府的非法执政行为非常气愤,同仇敌恺!每天村民们只能在暗地里咒骂这些**政府,指责党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监管不力、失职和失察!他们的非法强征、强拆行为破环了社会的和谐、影响了村民的稳定,为社会埋下不安全隐患,给党给国家政府脸上抹黑、严重的损害了党和政府在农民心目中的光辉形象。

四、内黄县委、县政府侵占耕地的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土地管理法、构成非法占用耕地罪!

1、内黄县政府违法强制征用土地行为、违法强拆行为,严重的违背了:“国务院办公厅在(2010)15号 中机发5668号下发的紧急通知: 任何政府和组织在征收集体土地和耕地时:必须依法有序开展、征地前要及时进行公告、征求群众的意见,对群众意见必须妥善解决;补偿不到位,不得采取强制手段实施强征土地、补偿不到位不得强性拆迁!!

2、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土地资源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改作他用,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的规定,以非法占用耕地罪定罪处罚:数量较大,造成耕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现在:我们为了保护耕地,保护养殖鸡房的利益,我们村民已经联合起来!我们决心和自己的耕地和鸡房共存亡!我们强烈请求中央领导们看到我们的控诉信后:尽快成立专访小组,依法保护我们的耕地和鸡房,将内黄县政府涉案土地恢复原状,赔偿我们农民的经济损失、并督促政府将扣押我们村委的公章还归于民!挽救我们村民于水火之中。

张龙乡马野羊村全体养殖户联名如下:马房顺、马永龙、马保祥、马关留、马二东、马金保、马志忠、马志峰、马志勇、马志伟、刘义敏、刘合旺、吴志强、马志勇、马赛、马志明、邵同喜、马四新、刘振英、刘卫敏、马双流、马运留、马喜贵、马运山、马现波、马六安、马振立、邵永波、马国芳、马国生、马现群,马兵站 马运立、马现立.........

马野羊村全体村民推选上访代表:马永龙!

电话:13623725767

2012年3月16日

河南内黄县张龙乡领导强制铲平小麦推毁土地(有恐吓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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