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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潜山:违建查处上演“猫给耗子做伴娘”闹剧

2011-12-02 00:43:54 编辑:林峰  来源: 中国建筑新闻网 浏览次数: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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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号楼主体成型

网友举报“安徽潜山古塔路车管所对面在建项目“祥和苑”1号楼审批的建筑面积为872.1平方,侧面挑出70公分左右,住建局明确表示属于违法建设,但执法局却说是按照规划设计建设的。现在2、3号楼开发商正分步建造,之前住建局、执法局都表示按政府拍卖时的容量,2、3号楼总面积还有491.9平方米。2、3号楼的设计图纸还没有通过审批,开发商却正在违法建造……”究竟这个项目是否超出实际用地面积、侧面挑出70公分、2~3号楼设计图没通过审批?带着这些问题,记者走访了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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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号楼地基

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下简称住建局)规划办主任出示了该项目的国有建设用使用权出让合同、祥和苑总平面设计方案图纸、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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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

出让合同中显示“位于古塔路东侧(县车管所对面)一宗商住用地面积757.83平方,其规划设计条件如下‘容积率≤1.8,建筑深度不得超过相邻建筑,沿路须种植行道树等”。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显示建设单位:潜山县恒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项目名称:祥和苑住宅小区;建设位置:经济开发区古塔路;建设规模:1364平方米。发证日期为2011年9月21日,发证单位为潜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规划办主任表示2、3号楼的图纸没有批,不允许建2号楼。也下达了相关文件,随后两份潜山县出示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两份文件。

其中2011年10月19日“关于对祥和苑住宅小区三栋楼建筑面积审核意见”显示“潜山县恒昌房地产开发公司,根据你公司报送的祥和苑住宅小区建筑图,我局核算建筑面积后,对祥和苑三栋楼建筑面积做出以下要求:一号楼建筑面积为872.1平方米,二、三号楼建筑面积不得超过491.9平方米。按此要求对二、三号楼施工图进行修改,报我局批准后方可开工。”

那么,既然2、3号楼图纸还没有报批,不能建设,为何开发商还在施工?规划办主任称执法权在执法局。还在施工建设就要问执法局了,我们的文件已经下达了。

县执法局:已责令停工但没有做卷

潜山县行政执法局江副局长先是拿出了该项目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发证日期为2011年11月9日)证明施工的合法性。该证备注一栏的第三条写到:1#楼框架,2#楼砖混,三、五层。

接着江副局长称昨天去查了,已经责令停工并下了文书。目前该项目1号楼才建2层。当看到当日在施工现场拍摄已建至4层的照片时,并要求和责令停工通知书卷宗拍摄的查处时的照片比较时,一位执法局的负责人称昨天刚查的,卷宗还没有做出来,照片还没有洗出来,用的是胶卷、所以电子档的(照片)也没有。

针对已经下达停工通知仍在建的工地,江副局长表示处理办法有两个,一报经县政府同意,进行拆除;二报根据城乡规划法七十四号令第68条规定查封施工现场。至于反映人所说的1号楼挑出的60~70公分,因1号楼已建至三、四层,违法事实已经形成,所以下一步要下整改通知书,和规划主管部门进行对接协商如何整改。

安全台账显示已违反规划

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登记表上清楚地显示“1号楼建筑面积为799.6㎡,开工日期:2011年9月18日;2号楼建筑面积为893.3㎡,开工日期:2011年9月18日;3号楼还没有开工建设。这样,1、2号楼建筑总面积为1692.9㎡。”

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上建设面积为1364㎡,已经超出了328.9㎡。

目前,施工现场可以看到工地上有建筑工人在施工。

事态的发展,让我们共同关注。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主管

中国城市文化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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