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与法制》促进会、《中国政府管理》内部参考资料编辑部、《中国管理通讯》内部参考资料编辑部、《市长》杂志,愿与各界社会人士竭诚合作,挖掘社会热点,向领导反映事件真实性,为领导提供真实有效的社会素材。 联系邮箱: [email protected]


首页 > 社会新闻 > “温州菜篮子”工程承包人行贿百万获刑2年

“温州菜篮子”工程承包人行贿百万获刑2年

2011-08-26 22:38:19 编辑:mayormag 来源: 浏览次数:0 网友评论 0

中新网杭州8月26日  8月26日上午,浙江泰顺县人民法院就王成海向“温州菜篮子”原基建处长行贿百万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处以有期徒刑二年。

中新网杭州8月26日  8月26日上午,浙江泰顺县人民法院就王成海向“温州菜篮子”原基建处长行贿百万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处以有期徒刑二年。

王成海,系工程承包人,浙江省温州市人。

 

法院经审理查明,王成海以非法挂靠的方式承建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参股20%)娄桥蔬菜交易市场附属工程和 豆制品厂土建工程及附属工程,胡春星系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委派到温州菜篮子发展有限公司负责娄桥蔬菜交易市场附属工程和豆制品厂土建工程及附属工程的 建设。

期间,王成海为了得到时任温州菜篮子集团有限公司基建处处长胡春星在工程招标、工程推荐等方面给予关照,从2007年4月份至2010年1月份先后5次送给胡春星共计人民币100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成海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鉴于其在庭审时能自愿认罪,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文来源:中国新闻网作者: 李飞云 程叶静 )
分享到搜狐微博 |分享到新浪微博 | 转播到腾讯微博

市长杂志 - 联系方式 - 招聘信息 - 相关法律 - 法律声明 - 网站地图

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主管

中国城市文化公益基金管理委员会

大众新讯社承办

 

协作单位:《廉政与法制》促进会、《中国政府管理》内部参考资料编辑部、《中国管理通讯》内部参考资料编辑部

 

市长杂志网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市长杂志传媒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Copyright 市长杂志网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支持单位:北京爱码科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京ICP备10024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