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水金欺骗政府违法建房
叶水金修建在上虞市沥海镇联谊村的住房挡住了同村村民叶锡坤一家回家的道路,叶锡坤在讨要通行权中发现,叶水金家建房行为属于非法,他请求上虞市土地部门查处。在长达6年的较量中,只要叶锡坤告到哪里,那里就会出现叶水金用金钱操作的影子,负责查处的部门上下推诿。
经过了6年的举报之后,在律师的帮助下,他终于搜集到了叶水金弄虚作假骗取建房许可的证据。在诸多证据面前,上虞市土地部门在2004年4月5日认定了叶水金是在1997年采取欺骗手段骗取建房批准文书,以大户条件建房。根据浙江省土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作出没收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房屋,退还非法占用125平方米土地的行政处罚。
接到了处罚书的叶水金不认可这个处罚,将上虞市国土局告上了法院,绍兴市中级法院的终身判决终于揭露出了叶水金欺骗政府建房的真相。
“1987年的浙江省土地管理办法规定,农村私人建房,大户使用耕地最高不得超过125平方米。1991年,上虞县政府也规定,农业户居民使用宅基地面积的限额标准是,大户(6人)不得超过125平方米,中户(4—5人)不得超过110平方米,小户(3人以下不得超过75平方米,建房家庭人口按所在的户籍在册人口计算。”
“在实际申报建房手续的过程中,叶水金要求村委会按大户申报,并将已在1995年5月病故的父亲叶世贤和已在其兄叶水根1991年建房时计入在册人口数的母亲王梅香及已在1992年迁往绍兴的长子叶永炳都计算其建房人口数,该行为属于故意欺骗。”
绍兴市中级法院在终审判决中说:上虞市法院判决国土部门作出的行政仍处罚正确的判决必须维持,法院必须没收叶水金非法占地新建房屋,非法占用的的土地,必须依法归还村集体所有。
两级法院的判决形同废纸
绍兴市中级法院的终审判决是在2004年下发的,令叶锡坤一家难以置信的是,这个判决的执行到了2007年还不见动静。为了早日讨回通行权和制裁违法的老板,叶锡坤又去北京上访,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督促下,上虞市法院才对叶水金案进入了执行程序,第一步查封了叶水金的房子,第二步拆除房屋归还土地。可是,上虞市法院只查封了叶水金的房子,没有进入第二步拆屋程序,在查封一个月后,叶水金揭了法院封条,又搬进了被封房内。
叶锡坤立即举报到上虞法院,上虞法院却装聋作哑,无动于衷。
2008年下半年,中央开党代会时,叶锡坤又去北京上访,最高人民法院再次督促上虞法院做好对叶水金一案的执行工作,上虞法院再次查封了叶水金的房子,几天后,叶水金再次揭了法院封条,又再次搬进了被封房内,至今逍遥法外。
事情已有13年了, 叶锡坤举报控告上访仍在继续,他说:我多次到北京上访,各级司法部门都明知这起査有实据明显违法甚至犯罪的行为,为什么都显得那么无能,那么束手无策?官员们的职责是依法办事!应该是执法如山!可是,有的官员却明里暗里保护违法者逍遙法外。
13年来,叶锡坤举报从下到上,再从上到下,始终在中国特色的信访流水作业线上,至今还没有一个尽头,经过两級法院判决的一件事,拖了13年,至今尚未办好,这岂不是一个天大的笑话。
上虞市相关部门,叶水金用欺骗手段挑战政府权威,叶水金视法律为儿戏,鄙视生效判决,难道上虞市依法处置不了这个生效判决的执行吗?究竟为什么??9
上虞市如何按照判决收回125平方米的土地归还村集体,和没收土地上的建筑物,全国网友在拭目以待!
(控诉人 叶锡坤 关注电话:0575 8290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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